已经在公示期拟任景洪市水务局长的王星遭到网友发帖质疑,原因是其“在景洪市交通局副局长任上曾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为何反而得到重用”。对此,景洪市委昨日正式向媒体作出书面回应:王星曾受处分属实,但在其期满解除处分后提拔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网爆
受处分后反获重用
1月9日,一名叫“石头里开花”的网友在天涯社区发帖称:原为景洪市交通局副局长的王星,因收受贿赂,在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过程中被人举报,并于2009年初受到景洪市纪委的党内处分。但今年初,被党内警告处分一年后,王星又被调任景洪市水务局任副局长主持工作,帖子中还引用了“知情者”的话称:本来是要把他扶正成局长的,但因其短时间内曾受过党内处分,景洪市人大通不过。
“王星犯错误后又被重用,非但没有悔改之意,反而上任水务局副局长后不久,就在景洪市水务局黄草岭水库除险加固等几个上亿元工程建设大项目的招投标中,采取围标的形式,进行不正当工程招投标,谋取个人利益,并未受任何查处”。
帖子最后提出:相关部门领导应该对民众有个交代!
公示
王星拟任水务局长
通过网上查询,晚报记者看到了景洪市委组织部1月5日在网上发布的关于王星等14名干部的任前公示。这则公告编号为“景组干公示(2011)第4号”的公示内容如下:
1988年参加工作的王星,历任景洪市交通局副局长,现任景洪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主持工作)。
工作实绩是:在景洪市交通局工作期间,完成了景哈乡公路设计施工,景洪至景哈、曼光罕到勐宋沥青柏油路面等公路工程,及澜沧江边步行观光道的前期准备和拆迁工作。在景洪市水务局工作期间,完成了勐宋水库的收尾工作,黄草岭等水库的开工,以及光明、曼玲等水库的除险加固,人畜饮水工程,分别与昆明水利设计院、省水利设计院等单位签订了四千多万元的前期水利工程合同,提高了水利化程度,保证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拟任景洪市水务局局长。
记者注意到,由于公示时间是从2011年12月31日起至2012年1月11日止,因此网友在天涯社区发帖质疑的时候,距离公示期满只有两天时间。
回应
市委称任用符合规定
记者在与景洪市委相关部门取得联系提出采访时,得知组织部门也在9日网帖出现的当天接到举报,并就举报和网帖所爆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
昨日下午,记者得到了一份景洪市委办公室出示的书面回应称,王星受处分后反得重用的网帖出现后,景洪市委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调查:王星曾受处分属实。2009年10月29日,王星因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一次。
2010年11月,景洪市委根据王星的表现,解除了该处分。同年12月,景洪市委根据王星的工作实绩,经研究后将其平级调整到水务局任副局长,主持工作。回应材料称,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问题解答》相关规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一年以后,在职务提升和使用上一般不应再受原处分影响。并且王星在解除处分后拟任水务局局长,合乎程序。
去年6月21日,王星经干部群众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征求市纪委、市综治委意见,最后经景洪市委常委会议研究,推荐其为水务局局长人选。
同时,对网帖中提到的“黄草岭水库招投标问题”,经纪委审核,王星任水务局副局长期间,黄草岭水库招投标是省级部门组织实施,景洪市纪委第二纪工委全程参与监督,未发现王星存在违纪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