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2日下午2点,乡政府黄庆毅副书记,带了30多人到梅水乡下街组,因为我爸爸田小群(71岁)不同意把家里的那间小屋子拆了,就先把我老爸先把我老爸骗至一边,由包括工作组的陈昌理在内的3-4个人控制住我爸爸(期间不许我爸爸打电话,也不让我爸爸和我妈妈见面!),同时,黄庆毅副书记带人到我家小屋子前面,由土管所一个李姓同志和另外一个人把房门踹开,然后把我妈妈拖出房间,上来7-8个人把我妈妈按倒在地上!!!他们把我爸爸妈妈控制住后,黄庆毅副书记指挥工人强拆了我家的小屋子!!! 在没有得到我家人同意的情况下强拆了我家的房屋,他们这样的行为和土匪有什么区别???这个世界上还有没有王法???人民百姓的利益还靠什么来维护!!!?
关于梅水乡政府副书记黄庆毅带队强拆7旬老人房屋回复的质疑!!!详见编号201202007566投诉信件的回复。 2012年11月12日下午2点发生的暴力强拆事件(事发当时有打省长手机,有记录为证),黄庆毅副书记都是作为主要负责人现场指挥强拆工作!而且在整个暴力强拆事件中,梅水乡政府未曾出示任何合法的强拆通知,也未进行财产公证保全!黄庆毅副书记作为政府主要负责人,最基本的法律知识不可能不知道,为什么敢于知法犯法?!!!面对百姓的信访投诉,梅水乡政府回复是信访事项经调查了解,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然而,梅水乡政府在回复信中提到: (鉴于此,在长时间深入细致多层次做思想工作无效的情况下,顺应包括您邻里子叔的当地群众强烈要求,11月12日下午由理事会组织牵头,乡村干部及当地部分群众一起做您父母的思想工作,帮助您家对您的老房屋进行了拆除,房屋材料也放置整齐,当地群众无不叫好。 )从梅水乡政府的回复信中可以看到:梅水乡政府,是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暴力强拆我家房屋!!! 201202007566投诉信件的回复中,梅水乡政府文过饰非,居然敢于在省政府的信访回复中,把一件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暴力强拆,非法行政事件,说成是帮助百姓拆除房屋,还厚颜无耻的说当地群众无不叫好???我们国家是法治社会,国家机关必须依法行政,因此,针对梅水乡政府的这种非法暴力行政的行为,恳请省政府调查清楚,根据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还百姓一个公道!!!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