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元是咋被“选”上人大代表的?

2014-02-18 17:17 来源于:东方网 | 作者:王垚烽 | 浏览:
近日,网民李姗姗在 微博 上实名发帖,举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罗志元包养情妇、遗弃私生女、通过疏通关系获取人大代表资格。

    近日,网民李姗姗在微博上实名发帖,举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罗志元包养情妇、遗弃私生女、通过疏通关系获取人大代表资格。她自称是罗志元的情人,并与其育有一女,因抚养费跟罗闹翻并诉诸法院,多次沟通无果后决定发帖实名举报。对此,罗志元回应称李姗姗是恶意中伤。(2月17日《新京报》)

  “野鸳鸯”闹翻、情妇举报这样的“狗血剧情”,公众早已再熟悉不过。这一次戳痛大伙神经的,是短信息截图中“罗志元”那句“我的人大代表身份疏通了多少关系才选上的,如果被撤了,你看着办吧!”的回复。虽说事后罗志元矢口否认当人大代表是靠关系,但正所谓“有图有真相”,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通过调查发送该信息的手机号码,完全可以确定其来源,做到既不冤枉好人,也不放过恶人。

  作为河南志元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罗志元身上可谓布满光环,不仅拥有“全国劳动模范”、“河南省优秀政协委员实业家”等头衔,而且还是河南省第十一届、十二届人大代表。如果说,“全国劳动模范”、“优秀实业家”还只是荣誉称号的话,那么省人大代表的身份背后则是实打实的权力。倘若罗志元的人大代表身份真是靠疏通关系才选上的,那么其代表性、先进性显然是可疑的。公众有理由担心,他会否将手中所握有的国家权力运用到歪门邪道上去?

  人大代表作为人民利益的代言人,身上肩负着参与国政、行使权力的巨大责任。然而近些年,一些人大代表一方面在履行职能方面毫无建树,另一方面却频频爆出各种涉黄、涉黑等犯罪丑闻,不仅辜负了民众的期待,也严重损害人大代表的公信力。这样的家伙之所以能够当选各级人大代表,暴露出的是当前代表产生机制所存在的巨大漏洞。而各种贿选、暗箱操作之风的盛行,更是令人大代表的“成色”贬值。

  这方面,最臭名昭著的莫过于湖南衡阳人大代表贿选窝案。经查实,衡阳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共有56名当选的省人大代表存在送钱拉票行为,涉案金额人民币1.1亿余元,有518名衡阳市人大代表收受钱物,全省共记574名人大代表涉案。罗志元的人大代表资格是否也是这样得来的,短信中所提及的“疏通关系”又具体指什么,在这过程中究竟存在多少违纪违法行为,不仅罗志元本人应该说清楚,周口市及河南省人大也有必要出面回应。毕竟,罗志元这个人大代表可是你周口市选举的,而河南省人大按规定也负有资格审查的职责。

  事实上,无论是贿选窝案,还是某些人通过不正当关系上位,都不可能是“一个人在战斗”。维护人大代表制度的严肃性,不仅要严惩当事代表,更应该深挖其背后的牵线人、保护伞,并借此修补并扎紧制度的篱笆。惟有如此才能够确保选举风清气正,为民主政治的发展提供坚实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责任编辑:管理员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