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花10万买来保外就医 住别墅开宝马出入酒店

2011-10-29 10:53 来源于:大河网-大河报 | 作者:佚名 | 浏览:
案发后受贿看守所警员被判刑 做假鉴定医生尚未受处分 广东省江门市原副市长林崇中因受贿罪被判10年有期徒刑,却一天牢没坐,在江门一个高档小区过起了神仙日子。

案发后受贿看守所警员被判刑 做假鉴定医生尚未受处分

  广东省江门市原副市长林崇中因受贿罪被判10年有期徒刑,却一天牢没坐,在江门一个高档小区过起了神仙日子。

  还在审理期间,他就花了不到10万元钱,办好了“保外就医”。法庭宣判当日,他直接从法院回到家里。

  因受贿和贪污被判刑5年的原潮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刘益民,同样在不符合条件下成功“保外”。

  A 贪官如何成功“保外”?

  说起官至副厅级的林崇中“保外就医”一事,广东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温耀勋连呼“太过分了”。

  2008年,林崇中、刘益民先后被关押进广东河源市看守所。温耀勋说,为能在被判刑后顺利保外就医,两人的家属在开庭前半年就开始活动。林崇中的妹妹林卫和、刘益民的弟弟刘益忠等家属,先后找到了河源市看守所民警吴景卫、指导员涂亚造和所长刘辉汉,合谋伪造病情鉴定。

  在河源市,具有为罪犯保外就医做病情鉴定资格的是河源市人民医院。吴景卫获刑的判决书显示,2009年5月,吴景卫电话约了人民医院大内科主任蒋爱忠和医务科副科长张明杰吃饭,席间吴景卫说,第二天他带犯人到医院做病情鉴定,请他们到时关照。

  5月5日,吴景卫带着林崇中、刘益民到人民医院做病情鉴定,蒋爱忠违规记录血压,使林、刘血压达到三级高血压的标准。

  蒋爱忠做出诊断结论:原发性高血压三级、极高危;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高脂血症。张明杰依据这一结论,做出了罪犯疾病状况鉴定书,找到医院党委书记任海滨等专家签名后,又盖上了医院公章。

  5月7日,因“原发性高血压三级、极高危”达不到保外就医标准,吴景卫把鉴定书又送回了医院。张明杰把鉴定结果改为“原发性高血压三级、极高危、三期”,达到了保外就医条件。

  B “保外”后低调点一般不会有人管

  江门一位知情人士说,林崇中回到江门后,住进蓬江区一小区的一栋两层别墅。这个小区里,住着很多与林崇中相识的当地官员。他经常在别墅附近的广场上散步、休息,碰到认识的人,会微笑着点头、打招呼。

  更高调的是,林崇中常驾驶一辆白色宝马车出门,在一些酒店、茶楼现身。当地还流传着林崇中与一名关系特殊的女子公开出双入对的消息。

  这引起了温耀勋的注意。温耀勋曾亲自办理林崇中受贿案,清楚林的身体状况,“林崇中确实有高血压,但没有严重到可以保外就医的程度”。

  与此同时,广东省纪委也接到了对林崇中的举报信。2010年底,在监狱外“逍遥”一年多后,林崇中被收监。

  2010年12月,河源市看守所民警吴景卫和指导员涂亚造被刑拘。两人交代,除帮助林崇中伪造病情鉴定外,还帮助刘益民伪造了病情获得保外就医。

  江门知情人士说,如果林崇中不回江门,而是去别的城市生活,违法保外就医就不会被查处。获刑官员保外就医较为常见,只要这些人出来后低调些,一般不会有人去管。

  江西省赣州市检察院检察官杨涛说,获刑官员一般都是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没有直接的受害者,也就没有人盯着不放。只要这些人被查处判刑,之后是否取保就医,不会有太多人关注。

  获刑贪官被保外就医,在河源本地并不鲜见。被判12年徒刑的河源市原市委副书记卢建中,被判18年徒刑的河源市公安局原局长曾天来,都保外就医了,其中一人承包了数十亩土地,办了一个农庄。这得到河源市人民医院证实。

  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公文显示,在2004年最高检开展的专项检查中,1300名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罪犯被予以收监。2010年,最高检再次开展检查,纠正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程序或脱管、漏管555人。

  C 做假鉴定的医生没有受到处分

  从判决书中可以发现,林崇中和刘益民获得保外就医的行贿成本相当低,两人合计行贿的现金仅为11万余元,另有香烟十余条。受贿的看守所警员吴景卫和指导员涂亚造被判刑。

  广东省检察院有关人士透露,向吴景卫、涂亚造行贿的林崇中妹妹林卫和,是江门市工商局监察室主任。她没有被追究行贿责任,林崇中也没有被加刑。

  根据吴景卫的判决书,河源市看守所原所长刘辉汉曾收受林崇中送的一万元,被标明“另案处理”。但河源市公安局政治处主任陈新华说,出事前刘辉汉就已经辞职,处于休息状态。

  收受红包给林崇中、刘益民做出虚假病情鉴定的蒋爱忠、张明杰,均被注明为“另案处理”。

  2011年10月20日,蒋爱忠仍在正常上班。张明杰2011年3月退休后也返聘工作。两人没有被医院处分,在最新的鉴定专家名单中,蒋爱忠的名字排在第二。蒋爱忠还是医院最新成立的“罪犯疾病状况鉴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对此,院方回复:“我院尚未收到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对该两位同志的正式处理文件。”

  杨涛说,一些检察官曾感叹:“我们历尽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抓到腐败分子,但他们很快又通过各种途径出来了。我们感到非常失望和沮丧。”据《南方周末》、《都市快报》报道

责任编辑:管理员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