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海城孤山镇瓦子沟村:农民是维权还是犯罪

2010-06-12 11:05 来源于:人民监督网 | 作者:辛功伟 程希忠 | 浏览:
辽宁省海城市孤山镇瓦子沟村原是一个富绕小山村,全村 3000 多人,可村里有玉矿、镁矿等 4 家村集体矿山企业,经营了 40 多年,还有 50 年生的落叶松 100 余万株, 村民估算村集体资

     辽宁省海城市孤山镇瓦子沟村原是一个富绕小山村,全村3000多人,可村里有玉矿、镁矿等4家村集体矿山企业,经营了40多年,还有50年生的落叶松100余万株,村民估算村集体资产有8亿多元。

     20005月份,在瓦子沟长大的鞍山市副检察长赵余龙在鞍山市立山区委书记赵余富,秘密回村与原村长吴世强签署了玉石矿、镁石矿20年承包合同,每年交5万元,法人是80多岁的父亲赵友权但名。

     赵氏家族毁坏千亩森林,先后开出13个矿口,对外发包坐收暴利,残渣废土堆积在沟上,汛期泥石流危及河边的村民,赵余龙每天几十辆大型运矿石车穿梭于村中,村民集资修建的柏油路被压坏……。2009年赵余龙又将矿山转卖他人2000多万元归为己有,原村长吴世强在赵氏家族的保护下也把一个村集体投资的玉石矿自己承包自己,而后2006年转卖350万元归为己有。

     原村长吴世强又把村集体的50年生落叶松100余万株,以每棵不足3元钱卖给自己和亲朋好友。就这样瓦子沟村8亿元集体资产就被赵、吴两个家族全部霸占了,可村的发包矿山收入和卖树的钱,村民连一分钱都没看到,瓦子沟村民上访到镇政府、市政府、市纪检委、中纪委、法院已告了10年,一直没人管。

     村民告的理由是这8亿元资产是全村3000多村民的资产,原村长吴世强私自对外签署发包矿山是违法的(村民组织法),是不受法律保护,在村民毫无办法的情况下,村民自发起来维权,保护村集体资产和村民自己的利益。20064月村民自发的到路上堵赵余龙、赵余富拉矿石车通过,有的村民要求赵家给修路,在赵家不答应的情况下,有的村民将路中流水管砸坏。

     这些行为二年后,鞍山市立山区委书记赵余富把手下公安局长杨玉川调海城市任公安局长,鞍山王潜调到海城市任市长,立山区纪检书记马成志调到海城市任纪检委书记,成立瓦子沟村村长程威的专案组,2008612日将现任村长程威、村民代表吴东文、辛兆刚、辛功伟、王振志(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2009210日海城市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村长程威5年,村民代表吴东文、辛兆刚各1年,王振志9个月、辛功伟6个月都实刑,另有村民6刑拘15天,20094月份鞍山市法院终审,维持原判。

     案件发生后原辽宁省组织部办公室主任,解放前老干部才波退休后18年来一直在家居住,对瓦子沟村发生的案件一清二楚,曾两次专程去鞍山市委找张杰辉书记和曲宝丽组织部长面见,反映瓦子沟村发生案情,都没接见,留下信件反映、并要求面见,也都没有回音。

     对此案件,瓦子沟全体村民很不理解,这是共产党法律吗?当强权势力侵占村民利益和生命财产受到严重侵犯、村民起来维权就该遭受迫害,而赵余龙非法承包矿山合同和所得的非法利益就该受到保护吗?(还有公理吗?)。

     您的浏览器可能不支持显示此图像。 我们村3000多村民,我们只知道有理,但在鞍山海城地区公检法在赵余龙、赵余富的控制下是没理可言。我们强烈呼吁:恳请有正义感的法学专家、学者、有正义感的权威领导、新闻媒体,详情请阅览中国青年报2010319日第七板,新京日报、人民监督网、法制评论网,帮助我们村村民所发生的案件确定,“农民是维权还是犯罪”,欢迎您们来瓦子沟村调查、采访。借助您们所掌握的法律和权力来救救我们社会最底层的人——农民,我们全体村民一定深表谢意! 

                   辽宁省海城市孤山镇瓦子沟村全体村民代表:辛功伟 程希忠
                                                         联系电话:13804915071

                                                        2010年6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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