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在一建筑工地打工被拖欠工资,讨要工资时被开发商组织人对我拘禁、雇佣黑社会持刀殴打辱骂、逼打欠条。用此案件看看赤峰市红山区政府、红山区公安局对待弱势民工和拥有千万雄资的开发商。
观点一拖欠工资的事情:对于赤峰市政府、公安来说根本就不是他们所管辖的范围,属于民事纠纷,这一点就能看的出政府要的是政绩,需要开发商建设城市,民生不在政府工作范围,在沈阳2010年就实施了拖欠工资可以报110,难道这就是因为人家是辽宁省而赤峰市自治区的原因吗?
观点二案件其次案件:受害人被开发商组织人拘禁、雇佣黑社会持刀殴打辱骂、逼打欠条案件后1、报警不出现场
2、嫌疑人的全部信息都提供,一个月都不抓人,在受害人天天催促下抓了走走形式取保候审
3、刑事案件转为治安案件不给受害人出具《不构成犯罪通知书》
4、共同团伙犯罪从犯不抓主犯可以取保候审出去串通供词
5、被主犯供出嫌疑人和受害人提供笔录不符不让受害人指认嫌疑人
6、《治安处罚通知书》不用写明案件事实、7个人的团伙作案就处罚了3个人。
这就是赤峰市红山区公安局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一面高挂彩旗搞除黑严打、暗地以罚代刑蒙骗弱势百姓。恶意拖欠工资首先就触犯了《刑法》,何况又涉黑逼打欠条,从哪一点上来说不属于刑事案件,工资不是你们管辖范围,逼打的欠条你们就没有权利给拿回吗?讨要工资不是你们管辖范围,但是案件你们怎也稀里糊涂的给能没有了。
观点三:当然这里也存在政府对案件的干扰,赤峰市红山区政法委书记、区委、区长鞠文林主持信访调节会对于拖欠工资方面一句“这点小事”刑事案件一句“开发商在气头上发生的过激行为”完全可以看出对于案件以罚代刑的预言,开发商为了这张欠条经过多方面的组织分工明确,有人以支付工资诱骗受害人到工地、有人在受害人家等待围堵、有人准备刀具车辆对受害人殴打,这样精心组织的团伙犯罪不是就为了剥夺受害人的工资吗?受害人笔录里清晰写着“他们得到欠条扬长离去”。真不知道这样的事情是不是市长电话给我回复的那样“这样的事情在赤峰很多”要是真这样请全国各地的开发商都来赤峰开发吧,打点好政府领导建造赤峰“鬼城”。
十八大你们派警察监视我不让我去北京上访,你们没有错误怕上访干什么吗?在你们眼里政绩第一,民生要排到最后,你们在追求赤峰原市长徐国元能日进1万5千元,你们继续监视我吧!!!实名举报:于广志电话13948967854身份证150404197805174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