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上午,山西省委决定,免去沈庆华临汾市纪委书记职务。据悉,沈庆华被免职是因为“年龄造假”问题,‘档案年龄’比真实年龄小了5岁。
这已是今年以来继邵阳、蓝田后第三起引起广泛关注的官员年龄存疑事件了。其实,该纪委书记的真实年龄56岁也好,61岁也罢,并非问题关键之所在。从网友们对这类年龄造假事件的关注中可以看出,我们的官员自身的道德、组织部门的管理和干部用人的制度三方面尚存进一步要改变之处。
首先,在当下的公务员晋升途径中,年龄确实是一道坎,是一道关,有些人为了当官,为了升职,想方设法地篡改出生年月,隐瞒真实年龄,以达到晋升的条件。这么要当官,其本质究竟是想为人民服务,还是为了自己之私欲?连自己的身世也可以欺骗世人,如此道德水平还有什么违法乱纪之事不敢为之。我们真要问一句,临汾纪委书记,你可以出生几次,阎王的“生死簿系统”是不是要紊乱宕机了。
其次,组织部门在管理上把关不严,出生年月这样一个最基本、最客观的事实居然可以被人任意造假,肆意篡改。而且这一情况居然是在该名干部已几乎快达到退休年龄时才发现后及时采取了措施,那么前些年组织部门难道没有发现这名干部存在问题?如果不是有人举报,是不是要到了这名纪委书记退休之后才会发现而为时已晚
再次,现有用人机制有待商榷。废除干部终身制、提倡干部年轻化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干部人事制度的一大飞跃,但各级别岗位对年龄的硬性要求也让一些富有才华、能力的干部感到生不逢时。其实,一个干部的德、才和其年龄本身并没有关系,在古今中外都有不少非常优秀的领导干部是大器晚成的,如姜子牙、丘吉尔。因此,对于用人上,更应该考察的是德才兼备,而年龄似乎不应是一条难以逾越的障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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