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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卫方:最高法院越权立法 |
评论情况 |
共有 6 人参与评价,平均得分:92 分,总得分:555 分 |
用户名:ccy133 打分:100 时间:2010-01-30 13:09:53 |
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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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震惊 打分:100 时间:2010-01-09 18:17:29 |
全国法院几乎都在立法,这是改革开放后的司法新产品。法院依法办事变立法办事,擅自作个司法解释下判,不足为奇。俗话说,有其父必有其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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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震惊 打分:100 时间:2009-12-31 19:54:55 |
我国就是立法腐败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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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朱民主 打分:85 时间:2009-12-31 13:10:34 |
目前中国的法制本来尚未健全.特别是法制职能内部的执法人员的从业水平与职业道德低劣的今天.无疑他(她)们更应当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虚心听取人民的呼声与建议.这种擅自设置阻碍.妄图逃避人民监督的行为.必然引起全社会的反对.同时也暴露了他们做贼心虚与欲盖弥彰的丑恶嘴脸及其不良居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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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1026 打分:85 时间:2009-12-31 11:34:32 |
望全国人大废之!------------?如果全国人大不是一帮脑残控制,最高法院胆敢出新招,制定了一个《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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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朱民主 打分:85 时间:2009-12-29 15:03:20 |
《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该规定显然与<<宪法>>相抵触.赤裸裸的自我保护主义,望全国人大废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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