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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党与腐败“水火不相容” |
评论情况 |
共有 158 人参与评价,平均得分:85 分,总得分:13460 分 |
用户名:游客 打分:85 时间:2007-10-14 12:23:12 |
淳安法院办冤假有名,但也办了很多好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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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又一晚民 打分:85 时间:2007-10-14 11:59:10 |
罗鑫又不是傻瓜,它汇报冤假案,白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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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淳安网民 打分:85 时间:2007-10-14 11:49:42 |
县法院院长罗鑫向县人大表功,县人大对县法院进行夸奖,为什么法院不向人大汇报厉年来的冤假错案,忘了吧?哈哈!其实人大也知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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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星期六 打分:85 时间:2007-10-13 17:10:35 |
而法官不分青红皂白,不顾百姓的死活,将伪证认定为有效证据。这种法官也是要判刑的,法官 是乱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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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星期六 打分:85 时间:2007-10-13 17:08:34 |
被告代理人张承进把伪造的工资表多次提交到法院作为证据,这违反了法律规定,要判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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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浩然 打分:100 时间:2007-10-13 12:53:22 |
言论自由、人权平等、法治民主才是根治腐败的良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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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建议 打分:85 时间:2007-10-13 12:17:19 |
对腐败分子要下猛药,一步治死病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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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不以为然 打分:85 时间:2007-10-12 23:24:05 |
腐败官员最怕暴光,但人民却监督不了,监督权是空的,这就是腐败官员胆大的因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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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鲨鱼 打分:85 时间:2007-10-12 11:13:16 |
阳光下的罪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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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还人民民主 打分:85 时间:2007-10-11 18:29:59 |
淳安司法腐败要根治,人大政法部门要依法监督,政府应造福于民,公仆要接受人民的监督,还人民民主,权利不能大于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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