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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行贿岂能“不了了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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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1597262157 打分:1 时间:2013-02-03 19:55:09 |
永城法院久拖不结案,我应向谁讨公道 我叫苏某,男,35岁,住永城市西城区工业东路东关综合楼006号,就永城市人民法院办案效率低下,不能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事实,向您反映如下,并请帮助尽快解决。 一、我与张有为(男,35岁住永城市陈官庄乡张毛楼村)合法经营一辆货车干营运,2011年12月28日因双方产生纠纷我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分割共有财产皖F-16670(主),皖F-4390(挂),并同时提出对涉案车辆的保全申请,主案的办案人员未予查封涉案车辆,至使2012年8月21日开庭时,法院既见不到被告也见不到车辆。 二、开庭现已五个多月了,未下判决书,但主案人员到现在已14个多月未出现,远远超出民事纠纷6个月的法定审限,这样一起极普通的民事纠纷为何一年多法院不急不躁?我说破了嘴,跑断了腿,去催办结案,他们每次回答都说没时间,法官的权利到底能有多大? 三、案不结,被告一人使用双方共有车辆一直在外经营一年多,我的损失如何追偿?法律的作用就是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主张公平与正义,如都像本案一样,咋能取信于民? 以上不仅是本案的事实,也是我现时心态,为结案能找的领导我都找了,但仍无效果,无奈向您提起本案,如不能帮助解决,我将以命相赌,逐级上访。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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