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陕西12月23日电 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开发票手段,先后套取公款达1447万元。由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立案侦查的中铁外服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总经理王长建、业务经理丁琪涉嫌贪污、受贿一案,2011年12月20日经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已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王长建犯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认定被告人丁琪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西安铁路检察机关侦查查明:2008年4月至2010年10月,被告人王长建在任中铁外服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总经理期间,与聘任的业务部经理丁琪商议后,让与其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多家单位虚开发票,共计套取公款1447万元,其中王长建非法占有公款966万余元,丁琪非法占有公款455万元。二被告人占有公款后购买了10处房产,3处车位,2辆汽车,价值13万元的卡地亚名表一块,理财产品200余万元。案发后,以上赃物大部分被追回。
据悉,该案是西安铁路检察机关自1982年恢复建院以来办理的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在该地引起了巨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