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杨章怀 实习生梁虹发自北京“111元”还是“680元”?国家统计局网站上两组相差悬殊的居住价格数据近日引发公众的广泛关注。昨日,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表示,此前统计局工作人员郑学工发表文章提出人均居住支出每月680元的说法只是作者个人的意见,不代表统计局的立场。盛来运还表示,本月18日将公布居住价格的详细数据。
国家统计局此前公布,2010年国民经济核算中,国内城镇居民人均住房支出为111元/月,排在衣食住行的末位。随后,国家统计局核算司郑学工在统计局网站发表文章,他根据国家统计局网站上的数据粗略计算,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用于居住的实际支出超过8162元,也就是每人每月支出680元以上。当天晚上,郑学工再次发文,称自己对居民消费支出中居住支出口径理解出现了偏差,又得出了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用于居住的实际支出680元/月。
盛来运表示,郑学工文章存在两个问题:统计口径和计算方法。从消费者中反映居民居住支出的指标与人均住房支出这是两个口径,人均住房支出既包括住房投资也包括住房消费。从个人购买来看,投资商品房的金额要分摊到消费上,然后才能计到居民的居住支出里面去。因为没有进行这样的折算,所以夸大了人均居住支出这一数据。
盛来运说,郑学工另外一篇文章在数据上也有一些误用,在计算购房支出时,用的是去年一年商品住宅销售金额,然后除以城镇平均人口,“这样就是假定这些商品住宅都是城镇居民买的。而商品房有城市居民买的,也有企业和农村居民买的,这样算下来后这个数据无疑是算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