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0日我向甘肃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兰州仲裁委员会于2011年1月25日作出的兰州仲裁字(2011)第10号仲裁书。兰州中院受理并执行。应执行1179585元及利息,以实际执行855444.78元,已于2011年6月23日扣划到兰州中院财务账上。我多次要求法院发放执行款,前期法院说单位盖楼没钱,所有执行回款都需要挪用半年,我无奈只能等,半年过去了,我又问,中院又说最高法院立案二庭尹副庭长说情阻挠我们,我们没办法,等等。在这同时,我的两个被执行人,胡满珠,其丈夫,国家科技部能源转换办公室郎秋生(处级),多次给我发信息,让陌生电话恐吓我。另一被执行人夏荣娥,其丈夫邓融乐兰州检察院任职,一直在背后阻挠执行。直到2011年12月23日我又突然收到兰州中院给我寄来一封挂号信(2011)兰法执字第141-1号,我打电话提出异议,给执行法官姚兴祖,执行局长田路,对方说没用,你只能先诉讼保全,之后,经过一审(基层),一审不行;再经过二审(中级),二审不行;再经过再审(高级),再审还不行;再经过再再审(最高法)。在法院做事你就得要经过这么几个轮回。天呢!又是一个漫长的遥无期限的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