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官员13岁女儿入股合作社 纪委介入调_人民监督网 

四川南充:官员13岁女儿入股合作社 纪委介入调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成都商报 | 作者:邓成满 | 浏览:
    摘要:连日来,《南充某局官员之女未满14岁出资成立农业合作社》的消息经网络曝光后,引起网民热议并持续发酵。该消息称一未满14岁幼女出资6万元,与他人共同成立农业合作社;而该幼女的父亲,是南充某局的官员。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获悉,南充市纪委已介入调查,并将及时通报调查结果。
责任编辑:rmjdw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