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湖南省衡阳市检察院获悉,2011年,衡阳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20件161人,立案人数同比增加24.81%,审查起诉65件105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59件101人,判决人数同比增加3.06%;共查办大案77件110人,查办处级以上要案4件4人,大要案比例为64.17%。
2011年,衡阳全市反贪部门突出查办了领导干部和实权岗位国家工作人员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案件,立案查处了耒阳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开发区开发总公司原总经理资春联(正处)受贿245万余元案,耒阳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党组成员谢志春受贿122万余元案,长沙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彭再魁(正处)受贿案等。其中由衡阳市检察院反贪局立案查处的长沙市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局原局长顾湘陵(正处级)受贿2000余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4000余万元案,是我市检察机关成立以来查处涉案金额最大的贪贿犯罪案件。
同时,全市反贪部门继续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积极查处直接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工作。全年全市共查办涉农贪贿犯罪案件14件30人。衡东县草市镇平山村原村主任陈某、会计谭某,涉嫌共同贪污公款22万余元,被衡东县院立案查处;耒阳市农业局原纪委书记、耒阳市农业种植业协会会长梁中发挪用农作物受灾保险理赔款30余万元,被耒阳市院立案查处。据统计,在为期两年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中,衡阳市检察机关共立案66件78人,其中大案58件,要案4件,涉案金额达30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