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裕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将开庭 涉13万股民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继黄光裕被北京两级法院认定在中关村上市过程中犯内幕交易罪名成立之后,两位受损的小股民向法院提起民事索赔。昨日,其代理律师张远忠表示,已经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继黄光裕被北京两级法院认定在“中关村”上市过程中犯内幕交易罪名成立之后,两位受损的小股民向法院提起民事索赔。昨日,其代理律师张远忠表示,已经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中院)开庭通知,将于今年9月6日上午开庭。

  股民要求赔偿股市损失

  在黄光裕内幕交易罪终审宣判后,张远忠律师为两名购买中关村股票受损失的股民代理民事索赔,向北京市二中院递交诉状,请求法院判决黄光裕、杜鹃等内幕交易责任人赔偿损失。其中,李先生买卖股票损失约60万元,周先生损失34688元。但法院并未当场立案,直到今年2月23日,经过进一步补充材料后,法院正式立案。

  2010年8月,黄光裕案经法院认定,黄光裕作为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在决定该公司与其他公司资产重组、置换事项期间,指使他人使用其控制的85个股票账户购入该公司股票。尽管黄光裕并未从中赚取利润,但内幕交易罪名成立。

  据了解,被告方杜鹃曾提出《管辖异议申请书》,理由是该案应由北京市一中院管辖,而不是由二中院管辖。但随后,该申请又被撤回。黄光裕未提起管辖异议。法院此后进入实体审理阶段。

  13万股民或为潜在原告

  据《法制日报》报道,黄光裕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是迄今为止国内首例内幕交易赔偿案。业内人士分析,此番黄光裕被诉民事赔偿案一旦正式开庭,黄光裕还可能面临众多投资者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其赔偿数额有可能会高达数亿元。

  据公开资料称,在黄光裕实施内幕交易行为期间,中关村的股民人数多达13万,理论上都可能成为黄光裕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的潜在原告。而多名律师表示已接到很多起索赔咨询,李先生一案的开庭可能会引发更多人对黄光裕的起诉。

  背景

  黄光裕内幕交易获刑

  黄光裕一案的判决书显示,黄光裕宣布将估值高达180亿的鹏润地产注入中关村,但在公布重组消息之前,其于2007年8月至2008年5月间,决定并指令他人通过79个股票账户,累计购入中关村股票1.04亿余股,成交额共计人民币13.22亿余元。至2008年5月7日公告日时,79个股票账户的账面收益额为人民币3.06亿余元。后因黄光裕案爆发,此次重组未能完成。

  2010年5月18日,北京市二中院以黄光裕犯内幕交易罪、非法经营罪和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两亿元。黄光裕对此判决不服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8月30日,北京市高院作出二审维持原判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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