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重庆市沙坪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该市公安局禁毒总队二支队原支队长唐农徇私枉法案,该区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宣判,以徇私枉法罪依法判处唐农有期徒刑二年,唐农当庭表示不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唐农2008年4月起任重庆市公安局禁毒总队二支队支队长。2010年5月11日,沙坪坝区公安分局在西永矿山坡查获一冰毒加工厂,抓获制毒人员李顺平(另案处理),缴获大量冰毒。该市公安局禁毒总队随后成立了由总队原副总队长罗力(另案处理)为组长,唐农为副组长的办案组。5月15日,办案组确定该加工厂由谭力仁开办,7月1日决定对谭上网追逃。7月9日,谭力仁被抓获后带到沙坪坝区公安分局禁毒支队。罗力和唐农及禁毒支队民警周某在禁毒支队审讯室提讯谭力仁。在周某离开审讯室后,罗力暗示唐农站在门口帮其把风,自己趁机给谭力仁支招,叫其不要交代罪行。在离开禁毒支队时,罗力叫唐农不要将他和谭力仁说话的事传出去,唐当即答应并一直未向组织汇报。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唐农明知罗力利用职务之便包庇犯罪嫌疑人却隐瞒不报,还帮其创造条件,其行为已构成徇私枉法罪。鉴于其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遂依法从轻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