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妇幼保健院副院长金志春被患者家长刺中左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6月22日零点15分,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副院长金志春在接谈一名患者家属后,在回家途中,突然被该患者的父亲用刀刺中左胸。经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进行紧急开胸手术,两小时抢救后,

6月22日零点15分,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副院长金志春在接谈一名患者家属后,在回家途中,突然被该患者的父亲用刀刺中左胸。经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进行紧急开胸手术,两小时抢救后,金志春目前已脱离生命危险,凶手被武汉市洪山区警方控制。

据了解,此事件原起于一起医患纠纷。

今年6月初,鄂州葛店涂湾村的3岁女童李思格因发热、左前臂少许风团样皮疹,在当地医院治疗两天后效果不佳,6月3日转至省妇幼医院。妇幼医院急诊医生以“上呼吸道感染,败血症”收住院,并立即给予检查治疗,6月4日上午患儿病情加重,经抢救处理后转入重症监护室,床边拍片提示“重症肺炎”,并向患者家属下达病危通知书。晚间,患儿出现呼吸心跳骤停,心肺复苏后患儿在机械通气下呈昏迷状态。6月8日复查胸片提示双肺纹理模糊,右肺可见絮状影,临床诊断:重症肺炎合并多脏器衰竭。2010年6月10日15时40分患儿呼吸循环衰竭,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治疗过程中,该院副院长金志春与医务部负责人多次与患儿家属沟通,告知病情。患儿死亡后,院领导、医务部、管床医生与患儿家属面对面进行了10多次沟通,家属仍无法理解。之后在洪山区卫生局主持下,核查医务人员诊疗过程及原则无过错,并告知家属,但家属执意要求院方赔偿80万元,医患双方10多次谈判破裂。

谈判破裂后,患者家属在6月11日至13日多次组织50余名家属及社会闲杂人员到医院闹事,在门诊门口拉横幅、摆花圈、设灵堂、炸鞭炮,封堵大门,干扰其他患者就医,冲击医院领导办公区,霸占16楼病区等,严重影响医院正常工作和医疗秩序。

面对患者的行为,妇幼医院高度克制,该院医务人员坚守岗位正常接诊,未对患方采取任何强制措施。省市区的政法、维稳与卫生部门也积极进行调解,随时接待患者家属,希望通过协商或司法解决纠纷。13日,患者家属一度表示不再采取过激行为,待端午节后再到医院沟通。

6月21日上午9时,患者家属一行20余人再次到医院上访,将门诊部大门用横幅和花圈堵死,医院立即组织接谈,金志春于下午3时前往医务部接待患者家属,一直谈至晚上12时,6月22日凌晨,在保安人员护送下离开时,患者父亲突然袭击,导致了上述事件。

责任编辑:管理员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