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定州市南城区贺家营村人贺地动,1998年至2008因犯抢劫罪在太原监狱服刑。2008年发回原籍后犯盗窃罪被判6个月监禁和罚款。2008后半年放高利贷给中军帐村人高跃谦发生纠纷,贺地动纠集多名社会闲散人员强占其住房,逼死其妻,高跃谦一直在到处喊冤。2012年贺地动又纠集多名社会闲散人员以威吓等手段入选贺家营村委会,任委员。2012年4月24日因扰乱社会秩序被定州市公安局拘捕羁押于顺平。2012年8月30日取保侯审监视居住6个月。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款第18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但贺地动自2012年4月24日入狱至2012年8月30日出狱,再到被监视居住中的今天一直挣着工资,还是村委会成员。一个前科劣迹不断,任职1个多月即被公安机关逮捕羁压5个月,至今还被监视居住的惯犯!怎么蹲着监狱,挣着工资,当着干部呢?相关部门和主管领导是不知情还是另有隐情?盼早日查处公示以正视听!!!!!!!!
贺家营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