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了,家没了!(十八大维稳刚过,强拆即现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2012 年 11 月 24 日 清晨,老邻居打来电话,告诉我们家被推了。我们赶到时,房屋已经没有了。被哈尔滨市道里区政府强拆了。还在房屋内居住的老邻居被从屋里架出来!没人居住的房
20121124清晨,老邻居打来电话,告诉我们家被推了。我们赶到时,房屋已经没有了。被哈尔滨市道里区政府强拆了。还在房屋内居住的老邻居被从屋里架出来!没人居住的房屋无论东西有什么,直接推倒。次日报纸刊登了这场强拆景象。200多人,救护车,铲车,防暴车,执法车,搬家车,真是浩浩荡荡,声势浩大呀!
      家没了!作为普通的民众的我,从被拆房的那天起就不断的奔波着,探询着,找征收办,找区政府,打市长热线,但一个多月以来,除了遭受着政府官员的白眼和推诿,什么都没等来。一个多月过去了,至今日没有人理他们,没有人管他们,似乎房子没了是天经地义的事。
现在可以告诉各地的开发商和征收办了,没关系,不是不让强拆吗,来冰城吧,哈尔滨道里征收办的人可以告诉你们如何进行强拆。
只能说作为普通的民众太可怜和可悲了。可以说欲诉无门,欲哭无泪。试问:这是新社会吗?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了,老人多想回家过年呀,但家没了。
 
《最炫强拆风》


苍茫的天涯寻找家
因为哈尔滨政府把我的家来拆
什么样的政策没呀没关系
变成危房就可以把房拆
滴血的心呀从天上来
拆房地区是一片海
废墟满地是政府的期待
拆房后边走边唱自在
哈尔滨政府要唱就要唱得痛快
要学习强拆,就来哈尔滨
它会教你开心把房拆(把房拆)
悠悠的唱着最炫的强拆
铲车卷走所有的尘埃
责任编辑:rmjdw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