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百名官员老总遭合成艳照勒索 九成不报案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湖南人朱某等十多人通过网络搜索我省企业老总、国家公务人员、学校领导等的个人信息,并通过PS合成色情照片进行敲诈并获利。诈骗团伙一共开设5000多张信用卡,寄出1000多张领导艳

  湖南人朱某等十多人通过网络搜索我省企业老总、国家公务人员、学校领导等的个人信息,并通过PS合成色情照片进行敲诈并获利。诈骗团伙一共开设5000多张信用卡,寄出1000多张“领导艳照”勒索钱款,在我省已经核实的104名受害人中,报案的不足一成。

  国企老总被PS艳照敲诈10万

  7月的一天,张希(化名)接待完外省来的客户返回办公室,看到自己的办公桌上放着一封快递,上面写着自己的名字,旁边用红笔标注“内有重要内容,非本人切勿打开”。

  没有多想,张希打开了快递,里面散落出几张自己与一名妙龄女子的不雅照,还有一封信和一张银行卡。张希一下被弄糊涂了,他并不认识照片上这个女孩。他打开了信,上面歪歪扭扭写着:如果你不想失去工作,不想失去家庭,就赶快给这张银行卡汇款30万元,否则我们会把你的艳照送到所有能送去的地方,让你身败名裂。

  40多岁的张希是我省一家知名国企的董事长,妻子是一家医院的妇产科医生,儿子正在读大一。正处于事业上升期的张希很担心这封信会给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带来影响。接下来的日子,张希茶不思饭不想,总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他虽然没做什么亏心事,但在应酬场合和一些女子搂搂抱抱的逢场作戏也不是没有过。他害怕这些莫须有的“艳照”到处飞,那样不但他有口难辩,还会失去现在的一切。想来想去,张希向快递寄来的银行卡中打去了10万元钱。

  让张希没有料到的是,他的恶梦才刚刚开始。由于没有收到30万元,对方把照片寄给了他的领导和妻子,妻子为此差点和他离婚。最终,张希在妻子的陪同下报了警。

  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接到报警后立即成立了专案组,在2012年7月至8月一个多月的时间,专案组转战10余个省,最终于8月16日在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某乡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8月18日,专案组又在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某乡将团伙主犯朱某、欧某抓获,当场缴获作案用电脑主机、假身份证、银行信用卡、银行U盾等作案工具。

  为PS艳照专门“拜师学艺”

  朱某等人于2011年年初至案发,在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从互联网上搜索全国各地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主要负责人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通讯地址、证件照等,然后利用事先买的色情照片模板与搜索到的照片进行合成,最后抄写一份事先购买的勒索信件,信件大致内容为:我是一名私家侦探,掌握了你大量违法证据,如果你不想出名的话,就给我寄钱过来,否则会把照片和相关证据公布于众,败坏你的声誉。随后他们将信件与合成的色情照片一起寄到被勒索人的工作地点。

  朱某等人共寄出勒索信1000多封,对每名被害人勒索10万到50万不等。经过侦查和审讯,警方摸清了该犯罪团伙的作案过程和规律特点。该团伙分为“开卡队”和“PS团伙”两个部分,已经抓获的团伙主犯朱某、欧某是“开卡队”的组织者,他们俩组织10余人在全国各地的银行开办信用卡,之后卖给“PS团伙”。“PS团伙”购买到合成的照片与信用卡后,书写敲诈勒索信件并安排手下马仔邮寄,每一张信用卡对应一封敲诈信件,信件寄出后采取信用卡绑定手机短信提醒、ATM机查询等随时了解信用卡进账情况,一旦产生进账,立即转账、拆分资金并安排马仔提现。

  据朱某讲,他的动机就是看到了身边“成功”事例。在他的家乡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很多人通过这种犯罪发了财。眼红之余,他找到一名精于此道的老乡“学艺”。这名老乡以人民币4000元的价格向其出售色情照片底版和勒索信底稿各一份,朱某“学成”后迫不及待地开始了犯罪行为。

  104人被勒索百余万

  通过对朱某的审讯警方得知,我省已有104人被勒索,勒索金额达百万元以上。但是,报案者竟然不足一成。

  据警方介绍,根据朱某交代的情况,警方一一查找被害人,但由于很多被害人销毁了勒索信件和照片等犯罪证据,最终查证属实的被害人仅有26人。在警方找到这些被害人时,绝大多数被害人以各种理由推托不愿作证。虽然朱某还供述了多起犯罪事实,但由于查找不到被害人报警材料,因此无法核实。

  办案民警表示,此类案件是近年发生的新型犯罪案件,此类案件利用电脑合成淫秽照片的手段敲诈大专院校和企事业领导干部。警方提醒:如果收到此类敲诈信件,应及时报案,避免更大的损失。

责任编辑:rmjdw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