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蹊跷关闭富矿骗取国家近亿补偿款

2016-12-11 14:57 来源于:人民监督网 | 作者:记者 朱瑞峰 | 浏览:
山东能源肥城矿业集团管理决策层非法关闭国有富矿,将骗取国家近亿补偿款,涉嫌严重违法违纪。
  ——山东能源肥城矿业集团非正常关闭国有富矿调查

 【人民监督网讯 记者 朱瑞峰】近日,人民监督网收到赵仓、卢观杰的报料称:山东能源肥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肥矿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肥矿集团张家口能源有限公司集团阳原百安矿业公司一矿(以下简称“百安矿业”)管理决策层非法关闭国有富矿,将骗取国家近亿补偿款,涉嫌严重犯罪。
   人民监督网记者调查发现,这是一起触目惊心、精心设计的骗取国家财政巨额补偿款,致使巨额国有资产流失,涉嫌严重违法违纪。
  据“鲁泰集团”的合伙人刘建军称,“肥矿集团”申请关闭的“百安矿业”一矿原是河北张家口市阳原县马圈堡乡赵家沟煤矿, “肥矿集团”关闭该矿申报材料造假的职工花名册高达2900多人,申请政府财政给每位职工补助4万元。
  而该矿的承包人河北蔚县的杨建兴说:“肥矿集团”下属的“张家口能源公司集团”上报关闭煤矿补偿款花名册2900多人,“张家口能源公司”总造假人数上千人,其中赵家沟煤矿的权属单位“百安矿业”一矿上报了800多人。
  爆料人赵仓将该矿的职工和管理层总人数书面列了一下说:“百安矿业”一矿的人数满打满算总共不超过100人,上报国家财政补偿的造假花名册高达800多人,造假近700人。“肥矿集团”内部人对我讲,已经与河北阳原县政府主管部门达成协议,留下1600万元国家补偿款作为“辛苦运作费”,其余的国家补偿款全部拿回山东总部,再进行分配。”
  赵仓、卢观杰接收人民监督网记者采访时说:“肥矿集团”的“百安矿业”法人代表张庆民和山东鲁泰建筑工程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鲁泰集团”)董事长张成新是连襟(姐妹之夫),前者将“百安矿业”整体承包给后者,后者将矿转包给河南项城防水工程商刘建军。刘建军不懂煤矿经营,将该矿转包给河北蔚县的杨建兴,杨建兴又劳务承包给河南新密市的赵仓、卢观杰。
  人民监督网记者从举报人提供的刘建军45分钟的录影得知:“鲁泰集团”董事长张成新、“百安矿业”法人张庆民分别出资200万元、80万元给刘建军作为入股资金。
  2014年10月、11月、12月三份协议书显示:河北蔚县的杨建兴借款给刘建军500万元,由“鲁泰集团”作为担保。杨建兴和赵仓、卢观杰共同出资200万元给刘建军缴纳了风险抵押金,也由“鲁泰集团”书面担保。赵仓和卢观杰又借款265万元,投入到煤矿的开采中,一分钱没收回。
  报料人赵仓对人民监督网记者说:2016年7月,突然接到“百安矿业”通知:要将该矿“政策性”关闭!两举报人惊呆了,因为“百安矿业”根本不符合关闭条件。该矿煤层厚2.8米-5米,是6500大卡优质煤,没有瓦斯,井下水量不大。极易开采,从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报料人卢观杰对人民监督网记者说:“国家为了去产能,进行结构性调整,出台了关闭一些矿山的政策。但国家绝对不是胡子眉毛一起抓,脏水和孩子一起倒掉,而是针对储量低、技术工艺落后的企业。而“百安矿业”一矿的赵家沟煤矿储量丰富,设备先进,根本就不符合政策,当地政府也不愿意该矿关闭,但该矿领导层和“肥矿集团”领导却走后门托关系,不遗余力地到有关部门汇报假材料,欺骗主管部门通过其关闭请求。”
  从2011年10月开始劳务承包“百安矿业”一矿煤面作业,到2013年10月,“百安矿业”以“肥矿集团”要求取消外包队为名单方面撕毁合同,不仅没有给一分钱的补偿金,“百安矿业”还欠下170万元的劳务费至今不给。2014年10月,河北蔚县的杨建兴给我们打电话,说刘建军是“鲁泰集团”的合伙人,他认识刘建军,想让我们和他一起承包挖煤。因为“百安矿业”不讲信誉,还欠着巨额劳务费没有给,我们心有余悸,不想干。但见到刘建军后,刘建军说,现在是鲁泰公司经营,他与鲁泰公司董事长私交又很好,让我们放心大胆地干。卢观杰说。
  我18岁从事煤矿井下工作至今32年,有丰富的煤矿开采经验,这个赵家沟煤矿储藏量非常丰富,是个富矿。一年多来,我们已经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资金对2号副井下的所有巷道进行拓展和维修,已经形成了两个工作面,可年采原煤20万吨,按照协议我们可以盈利500万元以上。报料人赵仓如是对人民监督网记者说。




图:山东鲁泰建筑工程集团公司董事长张成新
 
  人民监督网记者调查得知:山东能源肥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两个子公司,"百安矿业"法人代表张庆民和"鲁泰集团"董事长张成新两人的妻子是亲姐妹,河南周口项城市官会镇刘堰村刘建军因做防水工程而承包了“鲁泰集团”的工程,刘建军与“鲁泰集团”董事长张成新关系非同一般。“百安矿业”将一矿整体承包给了“鲁泰集团”经营。“鲁泰集团”与刘建军和暗股张成新、张庆民合伙经营该矿主井。“鲁泰集团”将2号副井又转包给刘建军和暗股张成新、张庆民合伙经营。刘建军和暗股张成新、张庆民又将2号副井转包河北蔚县的杨建兴经营,杨建兴又转包给报料人赵仓、卢观杰投资经营。 
  2016年11月17日,人民监督网记者到山东泰安市肥城县的“鲁泰集团”总部所在地采访,记者多次拨打张成新的手机,先是占线,后来不予接听。
  随后记者拨打张成新的合伙人刘建军的手机,核实相关事宜,刘建军称:“鲁泰公司”没有和他结算,他不知道“鲁泰公司”欠他多少钱。当记者问:你在山东还是张家口?见到张成新董事长了吗?刘建军回应说,在山东,并匆匆的将手机挂断。




图:山东肥矿集团河北阳原县百安矿业公司法人张庆民 /记者朱瑞峰拍摄

 
  2016年4月16日,“百安矿业”法人张庆民在赵家沟煤矿的办公室接受人民监督网记者采访时说:“肥矿集团”领导正在运作煤矿关闭事宜,河北省已经有下发的文件,关闭的煤矿国家财政可以发放补偿款,可能一吨补助150元左右,这个煤矿上报备案年产量45万吨,补助款很可观。
  赵仓说:“别人的煤矿死活都不愿意关闭,为何他们 “肥矿集团”
却如此积极呢?善良的人们确信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点:
  1、多年来,富矿“百安矿业”一矿穷日子的原因在于管理不善,经营无方,领导层没有把心操在管理上,不愿意扑下身子进行管理经营,不是外包就是委托经营,自己凭一张采矿证坐享其成,开皮包公司,现在正好借政策性关闭的东风掩盖其无能。例如:2012年4-5月份2号副井出大块碳5000多吨,含有少量矸石,矿领导以40元一吨处理,大块碳市场价值600元一吨,仅此一项国有资产流失250多万元。
  2、借关闭之机,掩盖昔日机器设备低价高买,贪污受贿的罪证,要不然为何好好的几千万机器设备不拆卸上来变现却任其掩埋于深井之下?不是为了躲避财务审计是为了什么?
  3、借关闭之机,除套取国家补偿款,安置职工平息众怒、掩盖其无能外,还妄想侥幸烂掉债务,坑害多年来给其出力流汗的承包人。”

  人民监督网记者检索网络发现,2013年11月15日,一篇来源为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的报道如下:《阳原百安矿业45万吨技改工程投产》日前,总投资5.16亿元的山东肥矿集团阳原百安矿业有限公司一矿45万吨技改工程通过省煤炭工业安全管理局验收,正式投入生产。据了解,阳原百安矿业有限公司一矿技术改造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完成,通过试生产,各生产系统运转正常,安全设施稳定可靠,符合国家煤炭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在安全投入上,公司坚持科学发展,树立以科技保障安全的理念,有效保障了安全的可控性管理。  

  相关链接:

张家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2016 年关闭退出煤矿闭坑报告审查结果的批复
http://ajj.zjksafety.gov.cn/Special/ShowArticle.asp?ArticleID=1864 

  各产煤县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蔚州公司、张矿集团: 你单位上报的各关闭煤矿闭坑报告,我局根据《河北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明确关闭及停产停建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冀煤化〔20162号)和《河北省煤炭工业安全管理局关于上报煤矿闭坑报告的通知》(冀煤生产函〔201614号)要求,于2016114-6日,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了审查,经审查认为,各矿的闭坑报告基础资料齐全,内容详实可靠,可作为闭坑地质依据。

此复。                    

                                张家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1110

 

张家口市2016年关闭退出煤矿名单
15.肥矿集团张家口能源有限公司集团阳原百安矿业公司一矿
16.肥矿集团张家口能源有限公司蔚县百安分公司一矿
17.肥矿集团张家口能源有限公司蔚县百安分公司三矿

 

 

责任编辑:管理员
顶一下
(13)
86.7%
踩一下
(2)
13.3%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