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充当违法者保护伞 省委政法委督办案件“流产”
撰文/ 记者 朱瑞峰 图/ 记者 杨广现 原更有
【人民监督网讯 记者 朱瑞峰】河南省林州市河顺镇河顺村的魏贵堂老人为配合村里的规划,扒掉自己的老房子,在新规划的土地上准备重建,岂料早已落入设计好的陷阱,造成一家三代靠在亲戚朋友家“打游击”过日子。镇政府两次组织几百人强拆民房并打伤数名村民。让村民饱受10多万元经济损失及痛苦折磨,当地派出所也参与其中。尽管该案件得到河南省省委政法委的重点督办,由于地方政府充当保护伞,至今案件没有得到妥善解决,魏贵堂一家三代仍是无家可归。
按规划宅地上拆旧建新 不料竟掉入陷阱
魏贵堂老人对《人民监督网》的记者说,现在因为房子的事情,我家被乡政府“欺压”的无法生活了。因为去年,村支书兼村委会主任岳国林为开发水利站下面的山坡地建商品楼,多次找他和两个儿子说村里要重新规划,让他们把原住宅扒掉重盖。如果不照他的意思办,他女婿的村会计就不让干了。“2006年4月10日,受河顺镇政府委托的河顺村村委会与我们签定了‘拆旧建新协议书’。“新房基地东西长23米,南北长15米,村委会承诺负责办理建房手续。”
随后,村委会未办理拆迁手续就拆了房子,我按协议进行扒旧盖新施工前面有几十米宽的大街,房后有8米通道,建到一层时岳国林突然要求再往前让出5米给村里开发的商品楼让出路。原本新规划的地方就比老宅子的面积少了20多平方,现在又要让出5米,这房子还怎么盖”我没再同意,他为了个人利益强行侵占协议中的宅基地。
碰壁后的岳国林找到镇政府以未办理建房手续为由要求对我采取强制措施,副镇长范永青也曾找过我。魏贵堂称,“让扒房时岳国林承诺村里办相关手续,事后又说‘有老宅基证不用办手续’,后来,我才知道是落入了他设计好的陷阱。”
官商勾结 村民遭袭 强拆民房 房倒屋塌
2006年8月8日,凌晨4时许,几个自称是林州市公安局的人将在魏贵堂家看建房工地的曲海林、魏文斌叫醒,把他们拉下床,连拉带踢拖到路南按倒后不让吱声。
村民曲海林说,“一辆标有‘中国药品监察’字样的大型面包车、一辆小型白色面的、一辆无牌照警车里共50余人,还有一部分人戴着头盔,身穿制服,手持警棍,指挥铲车掀房的副镇长范永青还喊着:给我铲,一切后果由我负责。”
在事先未下达书面文书,也未出示任何执法手续的情况下,一辆五吨铲车将魏家刚建一层的房屋瞬间夷为平地。
2006年9月5日,8时许,在镇长栗彦林的带领下,150余人身穿制服,手持警棍、木棒等工具,分乘三辆宇通大客车,车牌号分别为:豫E58026、豫E57916、豫E58011和一辆小轿车车牌号为:豫E2600。车上的人下来后不由分说就对施工村民进行狂殴并推倒房屋,派出所民警严守通往河顺镇的东西两路口,以前方‘发生车祸’为由禁止车辆通行,一辆载满人的大客车停在村外待命。”
当地村民对记者说,“有30余人抢走村民用来取证的摄像机并将村民拖入车中毒打,后扔到三四公里外的深水沟里,甚至一些过路村民也未能幸免。殴打造成7人不同程度受伤,这帮人阻拦将受伤者送医院救治。”
“商品楼是打着村委会的招牌搞个人开发,且无任何手续。”一知情村民说,要求让出5米路的真正目的,是为扩大商品楼室内面积而改变原设计方案,即将室内楼梯改在室外。
头罩“人大代表”的光环 政府充当保护伞 官商勾结大肆敛财
村支书岳国林早些年在外搞建筑,发了财后,回乡后搞起了政治投资,不仅成为村支书兼村委会主任,而且成为林州市人大代表。深厚的政治资本和殷实的经济资本使他与市、镇政府的某些领导成为了莫逆之交,仗着背后领导撑腰和自身的“光环”,岳国林在村里飞扬跋扈、不可一世。他不仅将村里的土地整片卖掉,还大肆占用开发,与魏贵堂老人相邻的一排近20套的楼房就是岳国林所开发的,部分房屋已经以每套17万元的价格卖掉。据悉,岳国林的房屋不仅没有土地使用证,更没有任何建房手续;魏贵堂老人毕竟还有老的宅基地证和村委会签定的协议。前者的房屋用于经营牟取利益,后者的房屋用于栖身,河顺镇政府为何对后者“青睐”有加呢?看着一边是正在热火朝天进行施工的岳国林的房屋,一边是断壁残垣、满目疮痍的魏贵堂老人的房屋,不免发人深思。
林州市规划建设中心主任常主任说,河顺镇几个建房项目都没有手续,村支书岳国林开发的水利站坡地商品楼也在其中。更何况“林州市建委并未对魏家房屋下达停工通知,更未委托河顺镇政府进行强拆。”林州市土地部门的消息也称,河顺镇河顺村水利站坡地所建商品楼既无建筑规划手续也无用地手续。
无任何手续的商品楼顺利施工建成并违法销售,而占用集体土地所得资金究竟去了哪里?”一村民质疑。
警察封锁道路参与袭击 受害人多次报警不见出警 法医鉴定被藏匿
“警察肩负着保护老百姓生命财产与安全、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职责,河顺镇公安派出所接警后不但不及时出警,,反而两次参与强制拆房是何道理?”在对镇政府强拆行为表示极大愤慨的同时,村民们对公安派出所的行为也提出了质疑。
“第一次河顺镇公安派出所赵警官开着一辆无牌照的警车参与其中,我们拨打110报警后,公安派出所没有出警。第二次公安派出所民警以前方‘发生车祸’为由封锁了河顺镇东西两路口,报警后依然无人出警。”
“后来,我们连续报了三天警,公安派出所民警才过来看了看又走了。”据村民介绍,至今,村民被抢劫的摄像机尚未归还,抢劫案不予立案,伤情鉴定一直被派出所扣压着,对于报警不出警、构成轻伤的及其他被打村民一事,河顺镇公安派出所未给任何说法,村民多次向林州市公安局反映未果。
置法律监督于不顾 置舆论监督于不闻 地方保护导致省委督办案件流产
2006年12月,河南省省委政法委李承先副书记对此案做出批示,由省委政法委督察处进行重点督办。
“尽管得到河南省省委政法委及安阳政法委的关注,但镇政府暴力强拆民房打伤村民、抢劫摄像机以及公安派出所参与强行拆除导致村民受伤至今不予立案。原房屋被拆,新房不能重建,魏家依然处于尴尬局面。”村民们议论纷纷。
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记者前去采访,镇政府领导面对摄像机哑口无言,而村支书岳国林却振振有词,声称:你们没有权利采访我,我是人大代表,采访我必须经过市人大批准,我受市人大保护。
村民质疑:这个人大代表能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吗?
受害村民说,岳国林这个坑害当地村民的人大代表是怎么选出来的?他能代表人民的利益吗?选举人大代表根本就没设置选举会场,没人参加选举。这个人大代表是怎么选举上的?。我们的人民代表岳国林竟然是个法盲,首先他不知道接受人民的民主监督,其次他把人大当成遮阳伞,岳国林多次在我们村民面前说,我有的是钱,我的钱可以从村东铺到村西,挡我的财路,就让你们倾家荡产,我是人大代表,公检法哪个部门敢碰我;查我的事,必须经过市人大批准。
《人民监督网》将继续关注河南省省委政法委重点督办案件的“流产”根源,将林州市地方官员隐瞒事实真相、编造虚假材料、欺下瞒上、忽悠上级党委政法督察部门的腐败行为,曝晒于人民群众的视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