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吴笋林 实习生孙雪池 昨日,因涉嫌向汕头原市委书记黄志光行贿,61岁的黄顺丰被指控构成行贿罪在广州受审。据多名当事人口供显示,黄顺丰和黄志光认识多年,属于“结拜兄弟”关系。黄顺丰主要被控向黄志光行贿120万元用于购买别墅,并多次请托后者为其办事。不过黄顺丰对该笔120万元的指控矢口否认,称是属于临时借款,对方几天之后就还给了他。目前该案尚未宣判。黄志光现年59岁,他于2011年在深圳市政协副主席任上被查落马,其所涉案件不日也将开庭审理。
涉通过“义弟”拿到工程
现年61岁的黄顺丰是广东普宁人,事发前在汕头保税区的一家酒类交易市场任副董事长。据黄志光在警方侦查阶段的口供称,他和黄顺丰认识已有30多年,两人是潮汕同乡。黄志光的母亲曾认黄顺丰为干儿子,故他与黄顺丰之间属于“结拜兄弟”的关系。
检方称,在2002年至2005年间,黄志光还在深圳市宝安区任区委书记时,黄顺丰为了获得该区光明街道承包工程以及工程进度款,通过黄志光认识了光明街道时任党委书记刘某某。黄志光要求刘某某给予关照,之后黄顺丰顺利取得工程承包及款项。为此,黄顺丰涉嫌向刘某某先后三次贿送人民币15万元。
该案由广东省纪委、省检察院联合侦办,后指定由广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黄顺丰昨日在广州异地出庭受审,年迈的他看上去头发稀疏。对于该宗15万元的指控他基本予以了承认,但他当庭否认与黄志光之间的“拜把”关系,称两人只是普通朋友。
出120万帮买别墅是借是送?
庭审披露,在2007年前后,黄志光称想给儿子买套新房,黄顺丰为其留意了一套别墅。双方口供证实,该套别墅最后成交价约990万元。检方指控,在购买该栋别墅过程中,黄顺丰为了感谢黄志光在宝安、汕头任职这些年来对他的帮助,想趁机表达一下心意,遂提供了120万元,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至黄志光儿子的账户上。
该笔120万元款项究竟是借款还是行贿款,成为昨日庭审的焦点。黄顺丰在警方侦查阶段,一度做出过有罪供述,后又翻供。其昨日当庭也坚决否认属于行贿,并称当时只是临时借给对方周转,没过几天黄志光就以港币的方式还给了他。
还涉嫌当中间人帮人升官?
检方在指控中披露,黄顺丰还涉嫌接受别人的请托,为后者在官场职务升迁过程中向黄志光说情,事后收取请托人的财物。
证人徐某称,他因为知道黄顺丰与黄志光的关系,就在2006年时找黄顺丰帮忙调动。黄顺丰说要有所表示,他就给对方送了40万元。后来在2006年10月份左右,黄志光刚担任汕头市委书记不久,他就被找去谈话。当年11月份,徐某顺利任职汕头市城管局局长。
证人曾某则证实,2004年至2005年期间,汕头市委组织部正在考察汕头市港口管理局副局长人选。黄顺丰对他说可以帮忙促成此事,称市委书记黄志光是其朋友。曾某于是送上10万元喝茶钱,并递交了简历。约半个月后,组织部顺利公示他为港口管理局的副局长。
2008年时,汕头地区要办一个酒类交易市场。检方称,黄顺丰知道这个消息后,与他人以合股的方式申请下这个项目。而黄志光则被认为涉嫌在此过程中,对黄顺丰参与的项目做出积极批示予以支持。
对于上述两起指控,黄顺丰均当庭予以了辩解。辩护律师则认为,上述事项都是按照程序进行的,酒类市场项目的运作,也是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黄志光予以支持“无可厚非”。目前该案尚未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