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军(资料图)
新华网北京4月10日电 铁道部原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一案,今日已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志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受理该案,将择日开庭审理。
编者注: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节选):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犯滥用职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刘志军案进展:
·2011年2月某日 刘志军落马
2011年2月某日,南京警方接到了北京交代下来的任务,当天便带走了下榻五星级酒店丁山宾馆的一名半秃的中年男子——当时房间内还有两名提供特殊服务的女性。
·2011年2月12日:刘志军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
经中央纪委有关负责同志证实,铁道部党组书记、部长刘志军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2011年2月12日:中央已决定免去刘志军党组书记职务,盛光祖接任
据中组部有关负责同志证实,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已决定免去其党组书记职务。同时,中央已任命盛光祖同志为铁道部党组书记。
·2011年2月25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免去刘志军的铁道部部长职务
全国人大常委会25日经表决决定免去刘志军的铁道部部长职务,任命盛光祖为铁道部部长。
·2011年12月28日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刘志军张曙光对7·23动车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
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事故调查组给予铁道部、通信信号集团公司、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上海铁路局等单位54名责任人员党纪政纪处分的处理意见。其中,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原副总工程师兼运输局局长张曙光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另案一并处理。
·2012年5月28日 中央开除刘志军党籍 认定其道德败坏 并将其移送司法
经查,刘志军滥用职权帮助北京博宥投资管理集团公司董事长丁羽心(凤凰网编者注:又名丁书苗)获取巨额非法利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和贵重物品;道德败坏;对铁路系统出现的严重腐败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2012年8月3日 铁道部内部通报刘志军六大问题
记者从多位铁路系统内部人士处获悉,8月3日内部通报的刘志军的六大问题,既包括涉嫌收受贿赂等经济问题,也包括政治问题和个人道德品德问题,其中多项问题与山西女商人丁书苗有关。
通报中最严厉的一项称,刘志军涉嫌为丁书苗谋取中标了30亿元的项目,对中间人在工程投标活动收取咨询费知情,对丁书苗控制的高铁传媒在世界高铁大会上收取施工单位1000万元赞助费知情。此外,内部通报称刘志军道德败坏,玩弄多名女性,有三名即为丁书苗介绍。
刘志军简历
1953年生,湖北鄂州人,研究生学历,工程师。
历任沈阳铁路局局长、铁道部总调度长、副部长,2003年3月任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2008年3月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被任命为铁道部部长。2011年2月,刘志军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决定免去其铁道部党组书记职务。同年2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九次会议免去刘志军的铁道部部长职务。2012年5月,给予刘志军开除党籍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是第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