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好贪官"孙善武受贿900余万受审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5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河南省政协原副主席孙善武受贿案。 潍坊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孙善武利用担任中共河南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

    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5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河南省政协原副主席孙善武受贿案。

    潍坊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孙善武利用担任中共河南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家人共收受9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10.49万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孙善武的刑事责任。

    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有关证据,孙善武委托的律师出庭为其进行了辩护。媒体记者和数十名群众旁听了案件庭审。

    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孙善武简历: 

    孙善武,男,汉族,1947年10月出生于湖北省新洲县(现武汉市新洲区),大专文化,高级政工师。

    1979年考入洛阳师范学院物理专业,并在198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年毕业后,直接分配到洛阳玻璃厂任分厂党委书记。在洛阳玻璃厂的十三年期间,先后任厂党委副书记兼副厂长、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1994年2月任洛阳市委常委;

    1994年7月任开封市委副书记;

    1995年11月任三门峡市委书记;

    2001年1月任洛阳市委书记。

    2001年10月任河南省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

    2006年9月任河南省委常委、省政协党组副书记;

    2006年10月任河南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2008年9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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