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10月10日消息:周益先,男,汉族,56岁,中共党员,金寨县人。凤阳农校畜牧专业中专毕业。1974年参加工 作,曾担任过金寨县南溪区区长、金寨县南溪区区委书记、金寨县副县长、霍邱县委副书记、叶集镇党委书记、六安行署副秘书长、叶集改革发展实验区工委书记、 六安政协副主席(副厅级)等职务。
1994年至2005年,周益先在担任六安市叶集镇党委书记和叶集试验区工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少缴土地出让金、解决干部身 份、工作调动、职务升迁等方面谋取利益,共收受贿赂85.74万元、美元3000元、港币5000元,另有69.24万元人民币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2008年11月17日,霍邱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其辞去六安市第二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并报六安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同年12月2日,周益先被决定逮 捕。今年1月9日,周益先被免去六安市政协副主席职务。9月17日,池州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六安市原政协副主席周 益先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
大权独揽大小通吃
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周益先主政叶集期间,集人、财、物、权于一身,叶集的人事部门、组织部门,只是一个摆设。如果要提拔一个人,哪 怕是工厂进一个职工,有时都得经过周益先。周益先的一句话,人员的安排基本上也就敲定。在叶集,只要周益先所定局的事,其他部门均无权干涉。对于周益先来 说,组织部门和人事部门,充其量不过是“花瓶”,即走一个程序而已。由于监督乏力,加上他的世界观、人生观、权力观开始扭曲,渐渐地放松对自己的要求,独 断专行,目空一切,凡事由他说了算。叶集一建筑公司负责人翁某在开发“阳光商业城”项目中为少缴土地出让金、用别墅抵款等,先后12次送给周人民币 39.5万元和两台总价值近6万元的中央空调。2002年上半年,该项目施工过程中,叶集建设局要求停工整改,翁找周帮忙,周现场拍板决定继续施工。上半 年的一天下午,翁送给了周3万元。 2002年下半年,周的儿子准备买房结婚,周找到翁,翁决定以15万元的价格将价值25万元的别墅卖给周。新房装修好后,翁又安排送来两台总价值近6万元 的中央空调。
玩弄权术 买官卖官
周益先不放过任何可以捞钱的机会,别人求他调动工作,下属求他帮忙换个位置,他也是来者不拒,有求必应,当然你要很会来事。在叶集,买官卖官,蔚然成风。
2001年初,时任叶集某局副局长的孙某找到周,请其帮忙将自己提为“一把手”。为感谢周提拔自己,2002年上半年一天,孙送给周2万元。 2003年下半年一天,二人一起到合肥出差,周提出让孙陪其到商场买一套西服,周看中了一套价值1.43万元的西服,孙为其付了钱,并表示西服算是送给周 的。把握住了人事大权,周财源广进。 1995年下半年,王某送了5000元人民币给周,请周对其毕业分配予以关照,后王某被安排到农业办公室工作。另外,周还利用干部提拔,大肆敛财。不少下 属深知周办事“牢靠”,纷纷“进贡”想获得提拔,少则5000元,多则10000元,绝大多数都如愿以偿。周还找下属借钱。2003年12月的一天,周打 电话给时任叶集试验区某局副局长的赵某,让赵准备8000元有急用,赵赶紧从其兄处借了8000元送给周。2004年春节后,周提出要还钱,赵当即表示该 8000元就算是春节拜年的。
胆大心贪 晚节不保
有了权力,免不了会玩弄权术。身居官位,帮开发商解决困难不遗余力;下属“进贡”,他就加以提拔;最少送5000块钱给他就能找到一份固定工 作;收钱后,他胆敢拍板为“涉黑”嫌犯办理取保候审。2001年10月的一天晚上,时任叶集试验区工委书记的周益先收受了金谷园大酒店董事长彭某托人送来 的人民币3万元和美元3000元。彭某当时因涉嫌寻衅滋事和敲诈勒索罪被警方立案侦查,是一名“涉黑”刑事重犯,其闻讯后潜逃到金寨山区躲了起来,为了躲 避法律制裁,彭某托人给周送钱,想以自首的形式,再让周协调公安机关将他“捞”出来。最终,叶集公安分局召开党组会,并经周益先拍板决定,同意彭某投案自 首后对其取保候审。后来,彭某投案自首,叶集警方果然对其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在叶集,要获得一定的权力,没有一定的付出和代价是不可能的。只要通过周益 先的运作,他们就可以从一个普通工人直接“提拔”为局长、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