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规划展览馆原馆长查红生财有方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重庆市规划展览馆原馆长查红生财有方:价值35万元的房子只花了20万元;以旧房换新房,差价19万元分文未补;15万元新房装修费由开发商掏腰包。 5月15日,重庆市规划局原党组成员、

    重庆市规划展览馆原馆长查红生财有方:价值35万元的房子只花了20万元;以旧房换新房,差价19万元分文未补;15万元新房装修费由开发商掏腰包。 

  5月15日,重庆市规划局原党组成员、市规划展览馆原馆长(副厅级)查红受贿109万元案,经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提起公诉后,重庆市第三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查红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41岁,正值事业上升的黄金期,可这位有着硕士学位的副厅级女官员,因经不起金钱的诱惑,最终身陷囹圄。 

  从政13年,完成了从一般干部到厅级领导的跨越 

  上世纪80年代,聪慧的查红凭借自己的努力,考取了重庆某师范大学。毕业后,她因学业优秀被留校任教,不久被派往复旦大学学习深造,顺利取得了硕士学位。 

  1993年,查红离开高校讲台,进入重庆市规划局工作。时年26岁的查红改行从政后,有理想有抱负,工作积极,在领导和同事中留下了好印象。1998年,查红由一名机关干部被提拔为重庆市规划局办公室副主任。作为领导的工作助手,她的仕途逐渐平坦起来。 

  2001年,查红当上重庆市规划局渝中区分局副局长,两年后升任“一把手”。2006年4月,她升任重庆市规划局党组成员、市规划展览馆馆长。一名高学历女子入仕后,仅13年就从一名一般干部官至副厅级。从政时间虽不算太长,但她却收获了事业的辉煌。 

  优惠幅度太大,虽然心里不踏实但仍默认了 

  事业的成功,让查红得到“名”和“权”。每当看到与自己工作交往的老板们挥金如土,而自己却仅靠工资过平淡日子时,她心里有些不平衡。再想到工作中可以利用自己的身份给有关部门打招呼帮人忙得好处时,她心动了。 

  2002年4月,时任重庆市规划局渝中区分局副局长的查红,以低价购房的方式,收受了某房地产开发商的好处。当时,查红选中了渝中区某楼盘的一套35万元的商品房,可哪来这么多的钱买房呢?为了能少交点钱,查红经打听后找到了该楼盘的开发商,希望对方给自己一点优惠。精明的开发商想到今后工程项目的规划手续需要查红的关照,当即满口答应:“只拿20万元就行了。” 

  “给的优惠幅度太大,当时我很诧异,心里觉得不踏实,但对方说知道如何处理好,我就默认了。”案发后,查红对办案检察官说。 

  2003年下半年,当上了局长的查红,在未付清购房余款的情况下,就顺利地从开发商手中领到了这套房子的产权证。 

  有了这第一次“突破”,查红的胆子从此大起来。不久,她向重庆某房屋开发公司董事长提出,想用一套旧房置换该公司开发的某大厦新房,言明要补上差价。公司董事长岂能“不懂事”,他自己的工程项目在办规划手续时,需要查红的关照和支持。于是,他表示两套房子直接置换就行了,差价不用补。 

  “她是规划分局的副局长,主动提出要和我们换房,目的就是要占点便宜。我的项目需要查红关照,如收了置换房子的差价,我怕到时被刁难。”这位董事长事后说。 

  2003年,查红的“以旧换新”如愿以偿。经评估,置换的两套住房差价为19万余元。 

  没钱装修房子,就请开发商帮忙 

  在与房地产开发商有了如此愉快的“配合”后,查红敛财的方式便多了起来。 

  2005年10月,查红在重庆某楼盘购买了一套住房。新房要装修,可手头紧张,但这难不倒查红。她想出了一个省事省心的好办法———请开发商朋友帮忙。 

  打定主意后,查红向一位开发商提出,请他为自己的住房装修,并说费用据实结算。这位开发商很痛快地答应了,并立即组织人员设计、装修,忙碌了3个月,花费15万元。房子装好后,查红找到这位开发商表示要结算装修费,果如查红所料,对方很讲义气,说是帮忙不收钱。假意推辞一番后,查红便心安理得地笑纳了。 

  怕被人看见,忙用文件遮住红包 

  据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办案检察官介绍,检察机关指控查红的犯罪事实主要集中在其任职期间。她利用担任规划部门领导的职务之便,除在为房地产开发商办理规划手续时提供帮助,以低价购房等形式收受他人财物外,还收受了人民币、美元、港币等现金数万元。 

  2004年,一位房地产开发商来到查红的办公室,一阵寒暄后,见无旁人就直抒感谢之情:“查局长,感谢你对我工程项目的关照……”他一边说着一边拿出一个信封放在了查红的办公桌上。这时,有人来查红的办公室请示工作,查红见状赶忙拿过一份文件放在了信封上面。后经她清点,信封中装的全是百元面值的美元,共1万美元。 

  归案后,查红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哭诉着说:“以前自己不懂法,现在才知道是犯罪。”检察官立即反驳道:“真不懂法?那你在收受红包时为何还怕被人看见,要用文件遮盖它呢?”此时查红无言以对。 

  控制不住贪欲,受到法律的惩罚是必然的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7月至2008年,查红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办理建设项目规划手续时给予多名房地产开发商关照,收受对方送给的“好处费”共计折合人民币109万余元。 

  负责查办此案的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职务犯罪侦查局副局长廖鹏、公诉人张强,见证了查红的“落马”。他们在惋惜之余禁不住感慨:“权力拒绝贪欲!人生路,关键处只有几步,若为金钱所惑步入歧途,毁掉美好的前途就是必然的事。”他们分析说,查红案的教训是深刻的,具有高学历的她有着大好的前程,但在“权力、责任、金钱”的选择上,没能抵挡住物欲的诱惑,作出了错误的选择。“贪欲一旦占上风,结果不言而喻,无论其把玩‘潜规则’的手法如何高明,都必将被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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