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26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维护司法公正的情况时说,2003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共审结一审、二审和再审刑事案件424万余件,平均每年递增2.75%。在判处的罪犯中,原县处级以上公务人员4525人,同比上升77.52%。 这显示,中国政府在惩治官员贪污腐败的问题上的确采取了切实的司法步骤。公务员犯罪人数增多也说明中国反腐任务的严峻性。
新华社报道,王胜俊说,五年来,共审结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爆炸、杀人、抢劫、绑架、毒品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案件120万余件,判处罪犯160万余人,比前五年分别上升27.41%和32.82%。
王胜俊表示,全国法院五年来积极开展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以及侵犯知识产权、金融诈骗等犯罪,判处罪犯10万余人,同比上升26.92%,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王胜俊透露,五年来全国法院从严惩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判处罪犯12万余人,同比上升12.15%,其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犯8056人,同比上升1.87倍。依法从严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的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判处罪犯6659人,同比上升66.89%。
报告也指出,依法惩罚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五年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38.5万件,判处罪犯418.4万余人,平均每年分别递增3.44%和5.85%。
除此以外,王胜俊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作报告时就"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的措施和建议"部分指出,从惩治腐败和维护稳定的高度,对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和其它职务犯罪,严格依法正确适用非监禁刑。
从惩治腐败和维护稳定的高度,对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和其它职务犯罪,严格依法正确适用非监禁刑。报告指出,同时注意依法“从宽”处理的一面,对那些社会危害不大、主观恶性不深,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情节的,以及较轻犯罪的初犯、偶犯,依法从宽处理。
同时,全国法院五年来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对107万罪行较轻的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管制和单处附加刑,同比上升36.48%,占判处罪犯总数的25.72%,同比上升1.56个百分点。对未成年被告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判处未成年罪犯38万人,其中适用非监禁刑12.6万人,同比分别上升76.74%和1.37倍,配合社区、学校、家庭进行矫治;依法减刑200余万人次,假释9万余人,同比上升25.84%,促进罪犯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