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事局书记林嘉祥涉嫌猥亵女童被停职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图:网友搞笑图片 深圳海事局书记林嘉祥 小女孩应深圳海事局副局长之请为其带路 小女孩惊慌从卫生间跑回大厅 当事人林嘉祥 昨日,一篇关于北京来的高官10月28日晚在深圳市南山区

 

图:网友搞笑图片——深圳海事局书记林嘉祥

小女孩应深圳海事局副局长之请为其带路


小女孩惊慌从卫生间跑回大厅


当事人林嘉祥


  昨日,一篇关于“北京来的高官”10月28日晚在深圳市南山区新梅园酒楼猥亵一名11岁女童,并与其父母发生纠纷的报道和网友的帖子在社会引起广泛的关注。据受害小女孩称,她好心为一名50多岁、身高1.8米的伯伯指路,没想到却遭伯伯欺负,在洗手间门口被其紧紧掐住脖子,并往洗手间里拖,幸亏自己逃脱及时。

  然而,面对小女孩父母随后的斥责,该男子不仅没有表示歉意,反而口出狂言,称要用钱来摆平此事,并称自己是北京交通部派下来的高官,级别和深圳市长一样高。 据随后网友人肉搜索及深圳警方的证实,这名男子是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林嘉祥。

  事发后,交通部对此事高度重视,组成调查组协助有关部门认真进行全面调查,并对林嘉祥进行停职调查。昨日下午,深圳市海事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王建华副局长就此事为对深圳海事服务社会的公众形象造成的影响向社会表示深切歉意。

  警方介入调查 事发时该男子饮酒过量

  事发后,小女孩的父亲陈先生报了警,南山警方高新派出所派员到场。陈先生表示,报警以后,该男子急着想溜,与保安也发生了冲突,场面更加混乱。后来该男子被一民警控制住。

  通过调取酒店监控录像,警方初步调查发现,该男子当时饮酒过量,叫一女童带其去洗手间,之后便发生了纠纷,但是录像并没有记录到男子掐住女童脖子的瞬间。而该男子则称,自己当时喝醉了,什么都不记得了。因此认定男子猥亵女孩暂时没有直接证据。

  网友“看不下去” 呼吁彻查到底

  该报道一经在网络上曝光后,便引起网友的热议,并且网友们在网络上展开了“人肉搜索”,将该男子锁定为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林嘉祥。

  这一结果也于昨日在深圳警方和深圳海事局得到了证实。

  记者昨日查看了各大论坛网友对此事的评论,大多数网友表示震惊,并对该男子的行为表示强烈谴责。

  网友“布衣平民”说:“要采取措施清除害群之马,从严治吏”,而网友“lujiantong83” 表示:“这件事一定要彻查到底,不能让它草草收场……还女孩一个公道,给公众一个说法!”

  最新进展

  据称当事女孩父母已将对话录音

  据深圳消息人士介绍,深圳市南山区警方有关人士10月31日下午向受害者父母表示,警方十分关注此事。据透露,目前警方已将此事初步定性为刑侦案件。

  但是,由于林嘉祥将女孩掐住强行往厕所拖的这一段,监控录像并没有拍到,所以还在继续收集证据中。

  受害人父母表示,当时已对林嘉祥的咆哮进行了录音,录音中可以清楚地听到林亲口承认了此事。警方表示,希望能尽快得到此音频进行调查。受害人父母表示愿意配合。

  同时,对于小女孩造成的伤害目前仍未定性。因为现在普遍采用伤情鉴定,比如轻微伤等,但小女孩到派出所时,身上是没有任何伤痕的,所以这方面无法有结论。但我国对未成年人有更严格的保护,小女孩在精神上受到的创伤还将请专家进行分析。

  深圳海事局昨约见当事女孩家长

  10月31日下午3时许,深圳海事局的有关领导及派出所代表约见了受辱女孩的家长。在听了受害者父母对事件的复述之后,海事局法规处主任称,深圳海事局对此事非常重视。上午从网上看到这事后,马上召开了会议,商量如何处理。决定派出代表,向受害者家属表示慰问,进行沟通,减少负面的影响。

  该主任说,海事局不会偏袒林嘉祥,会按照党纪和法规对他进行调查和处理,不会回避问题。“我们都是有良知、有善意的,也是讲法制的”,“尽管这是个人的行为,但我们局里还是很重视。我们一方面来做个慰问,也希望这事能妥善解决好。对你们家庭、小孩、社会、我们的形象,都有一个好的、正面的结果。”

  受害者的父母追问,林嘉祥本人是怎么向单位交代此事,对孩子受到的伤害持何态度。但这两位领导均表示,他们与林嘉祥并没有直接的联系:“我们是一个单位的,但这个单位里有很多部门、组织、领导,事发后我并没有见过他,他有没有交代我不清楚。”他们强调,是代表局里来慰问家属的,并不是代表林嘉祥本人,而且称:“不管他有没有交代,局里都要对他进行调查。是否主动,日后会在情节上构成一个因素。”

  对于林嘉祥对受害人及家属所作的“干掉你们”之类的言语威胁,两位主任及派出所人员均请家长们放心,请他们相信法律。

  在结束会面后,受害女孩的母亲表示:“今天他们专门前来表示关心,虽然没有具体的方案,但相信对方会依据国家法律,严惩林某。”她对海事局的关心表示感谢,但更希望女儿早点走出阴影。

  受害者的父母称,小女孩虽然身体上没有受到什么伤害,只是当时脖子被掐红了,但心理上的创伤非常严重,这让他们一家都十分担心。“孩子目前情绪非常不稳定,已经不能正常地上学了。”她的母亲说,女孩现在不能听到任何关于这个事情的字眼,一听到情绪就非常的激动。现在的情况,让全家人愁眉不展。

责任编辑:rmjdw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