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高官庞家钰“蹿红”惊现官场“亚文化”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陕西省首个落马的副省级高官──原政协副主席庞家钰,最近因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被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在此之前,庞家钰因媒体

陕西省首个落马的副省级高官──原政协副主席庞家钰,最近因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被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在此之前,庞家钰因媒体报道被“11名情妇告状团”告倒,在网络上“蹿红”。

  庞家钰,一个全新的高官腐败样本,因其引发大量网友对官员骄奢淫逸生活的口诛笔伐,在落马之后意外成了“网络红人”。而庞家钰引发的对“裸体做官”现象的讨论和其身后官场亚文化的检视,更值得人们深思。

  庞家钰的资料图片

  庞家钰“腐败工程”至今仍在祸民

  庞家钰出事前是陕西省政协副主席,其主要犯罪事实都发生在他在陕西省宝鸡市任市长、书记的主政期间。

  庞家钰,男,汉族,1944年4月出生,1988年10月起,历任宝鸡市政府秘书长、市长、市委书记等职,2003年1月任陕西省政协副主席。

  庞家钰主政期间,最重要的一项“政绩”就是为解决宝鸡市饮水困难修建的冯家山引水工程。然而,这项“惠民工程”在庞家钰这个总指挥的领导下,最终建成了令宝鸡市民饱受8次爆管之痛的“祸民工程”。

  上世纪90年代中期,宝鸡市日缺水量8万立方米,给人民生活和经济发展带来许多困难。为此,宝鸡市经过反复论证决定建设冯家山引水工程,庞家钰任工程总指挥。该工程于1996年6月开工建设,2000年6月正式向市区试供水。工程最初批准立项是1.33亿元,最后工程实际投资达3.09亿元。就是这项不断追加投资的引水工程,从试运行到目前已经发生了8次爆管。根据陕西省委2007年2月通报,仅冯家山引水、输水管线前6次爆管,即已造成经济损失1008万余元。每一次爆管后,都有大量农民的房屋和耕地被冲毁,60多万宝鸡市民重新陷入用水困难的煎熬。宝鸡市自来水公司负责人说,因为爆管,自来水公司每次都要花去修理以及赔偿费用三四十万元,而且还要承受市民的埋怨和谩骂。为了避免爆管之痛,宝鸡市准备建设冯家山引水复线工程,投资又需数亿元。

  庞家钰另一大“政绩”,是违规批准成立了宝鸡市财政证券公司,并在国务院清理非法金融机构时,仍然明确表态暂不予以撤并,致使宝证公司自1992年成立至1999年间,采取虚开国债代保管单、国库券收款凭证等手段超额发行国债1.77亿元,并将超发国债筹集到的资金用于房地产开发等项目,致使到期国债不能兑付,造成群众催兑上访不断。

  卖官、情妇团、带病高升:“一个都不能少”

  除了在冯家山引水工程中玩忽职守,庞家钰在包养情妇、卖官、带病高升等腐败官员的“传统项目”上,也颇有作为。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1997年3月间,庞家钰利用担任宝鸡市市长的职务便利,接受宝鸡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郭秀军调回宝鸡市工作的请托,在北京收受郭秀军给予的人民币8万元,并为郭秀军于1997年8月调任宝鸡市城建局副局长提供了帮助。1999年12月下旬,庞家钰在家中收受了郭秀军为再次升任城建局局长而给予的人民币30万元。此外,1998年3月至4月间,庞家钰接受宝鸡市计划委员会副主任李西来有关职务晋升的请托,并在家中接受李西来给予的人民币10万元。1998年4月9日,庞家钰主持召开常委会,研究决定李西来任宝鸡市技术监督局局长。

  庞家钰版“红颜祸水”故事则颇为扑朔迷离。“道德败坏,与有夫之妇私通,性质恶劣”,这是目前从官方所能得到的关于庞家钰作风问题的只言片语。但是“11名情妇告状团”扳倒了庞家钰的新闻却在网络上广为流传,他甚至因此被称为“拉链市长”。而且陕西坊间有传,在庞家钰被双规期间,庞家钰在陕西省某高校的一名情人仍然给他的手机发暧昧短信。

  据半月谈记者调查了解,虽然网络上所传的11个情妇以及一些细节不太准确,但庞家钰有情妇在宝鸡也的确不算什么秘密。庞家钰被扳倒主要是宝鸡市10余名公务员以及退休干部长期实名举报的结果,但是庞家钰的情妇也在其中起到了关键作用。而且庞家钰力主的宝鸡市财政证券公司和冯家山引水工程发生问题,也被认为是“红颜知己”惹的祸。

  不管是“情妇告状”还是干部举报,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是,相关举报人举报庞家钰长达8年之久,纪检部门曾多次对其进行调查,每次都是无功而返。在此期间,庞家钰仍然在不断被举报调查和百姓议论中高升至副省级。

“越堕落越决绝”:拿什么整治官场“亚文化”

    引起广泛关注的是,庞家钰妻儿早在他大权独揽的时候,于2002年就已移民加拿大。今年6月庞家钰被判刑后,这种自己在国内当官腐败、将家属移居海外的官员被网友称为“裸体做官”,“裸官”迅速成为网络热词。

    “裸体做官”现象在官员中早已暗中流行。一方面肩负党和人民的重托,一方面却将妻儿全部移民海外。这既便于将腐败所得转移出境,又为自己腐败行为一旦暴露留好后路。即使不慎“翻船”、外逃又未成功,一人“受过”,也可保得家人安全富足。

    表面看来,“裸体做官”是一个预防腐败机制建设领域亟待攻克的“技术难题”。针对这一问题,有关部门早已经有所警觉:从2004年7月起,中纪委在湖北襄樊、山西朔州和北京石油机械厂、国华电力公司开展试点,把“党政领导干部和国企厂长经理直系亲属出国留学定居”、“党政领导干部子女就业”,列入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内容。去年2月,太原市在全国率先建立了领导干部子女出国上学费用来源的申报核实制度。

    然而何种技术“壁垒”能够真正防止丧失理想信念官员在权、钱、色的圈圈里打转?长期关注庞家钰事件的一位新华社记者谈到,无法否认的是,在大大小小的“腐败俱乐部”里,庞家钰这种不惜“全裸做官”抛妻别子、出现有悖伦理行为,“越堕落越决绝”,已经成为一种官场“亚文化”。

    采访中,有关人士指出,预防腐败不仅仅是某个部门、某些反腐斗士的工作。当某些不健康的官场亚文化成为流行,承担文化净化、倡廉教育功能的文化部门、宣教部门也应行动起来,有所作为。放松官员理想信念教育,付出代价的将是一方百姓乃至整个社会。

责任编辑:rmjdw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