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承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刚被调查

2014-07-21 17:03 来源于:中纪委网站 | 作者:中纪委 | 浏览:
河北省承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资料图:李刚

    河北省承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河北省纪委)

李刚简历:

李刚,男,汉族,1963年8月生,霸州市人,1984年12月入党,1981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学历。

1979年9月至1981年8月 在廊坊师范学校学习;

1981年8月 任霸县文教局少先队总辅导员;

1983年12月 任霸县县委宣传部干事;

1986年3月 任霸县团县委副书记;

1987年2月 任霸县团县委书记;

1990年4月 任霸州市老堤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92年12月 任霸州市东段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95年11月 任霸州市东段乡党委书记;

1996年4月 任霸州市岔河集乡党委书记,其间1994年3月至1997年3月 在农业部企业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1998年2月 任永清县副县长;

1999年4月 任永清县委常委、副县长,其间1997年8月至1999年12月 在中央党校党政管理专业函授学习;

2002年5月 任永清县委副书记;

2003年5月 任廊坊市安次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2003年9月 任廊坊市安次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4年7月 任三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

2005年10月 任三河市委书记;

2007年2月 任三河市委书记(副厅级);

2011年7月 任香河县委书记(副厅级);

2011年10月 任廊坊市副市长、香河县委书记;

2012年2月 任廊坊市副市长;

2013年7月 任中共承德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责任编辑:管理员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