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原组织部副部长杨哲信为卖官私刻公章

2006-06-22 00:23 来源于:中国职务犯罪预防网 | 作者:佚名 | 浏览:
杨哲信腐败案,是被他的姐夫安徽省委原副书记、政协原副主席王昭耀腐败案牵出来的。 这位贪心部长罪案的看点,不仅在于他卖出的官帽多

    杨哲信腐败案,是被他的姐夫——安徽省委原副书记、政协原副主席王昭耀腐败案牵出来的。
    这位贪心部长罪案的“看点”,不仅在于他卖出的官帽多,而且身为组织部副部长的他竟然还从事伪造国家机关印章、公文的低级犯罪,更有他在法庭辩解中发表的那些腐败有理的谬论。

    2006年6月8日,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宿州市委组织部原副部长杨哲信腐败案做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没收其个人财产15万元,追缴其非法所得96.8万元。

    与杨哲信腐败案直接相关的人是王昭耀。像已经被执行死刑的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一样,王昭耀也是副省级干部。

    在2005年1月闭幕的安徽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以高票当选为安徽省九届政协副主席的王昭耀排名在几个副主席之末。而正常情况下,王昭耀不是排名第一第二,也应是政协党组书记。此时,就像当年流传“只要反腐不放松,早晚抓住王怀忠”的民谣一样,坊间开始有了“腐败坏种(怀忠)没跑掉,迟早抓住王昭耀”的说法,这一切,使身为宿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的杨哲信和他的哥哥——宣城市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副厅级)杨枫有了不祥的预感。

    果然,同年4月22日,安徽省委高官找王昭耀谈话,让其“离职休养,讲清问题”。同日,王昭耀在安徽省行政事务管理局接待处任处长的妻子与在共青团安徽省委任职的大儿子被“双规”。对杨哲信不利的是,王昭耀在接受调查时,供出了其有大批财产保存于杨哲信处。今年5月16日和6月1日,杨哲信、杨枫哥俩先后走上被告席。

  当庭解读“卖官逻辑”

    5月16日,杨哲信受贿、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案的庭审,在安徽宿州中院进行。

    从调查质证到法庭辩论,杨哲信都表现得十分沉着镇静,表情、语气始终保持着组织部长的风度。无论是回答问题,还是发表陈述,他都悠然自得并有节奏地颠着左腿。他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几乎全部认账,却对其中多次收钱和卖官的性质竭力辩解,并且抛出了一套令人咋舌的腐败逻辑——

  逻辑之“非正常礼金”

    他说,好多人给他送钱,都是朋友托朋友,有的人他根本就不认识,放下钱就走了。杨哲信对此类交易的辩解是,像这样的事,我实在推不掉,我也要有社会关系,不能把关系搞僵,实际上朋友之间送送礼,属于正常的礼尚往来,最多也只能算是“非正常礼金”。

    针对杨哲信的辩解,公诉人与他有了如下对话:

    公诉人:这么多人给你送钱,而且送了这么多,你给他们送过吗?

    杨哲信:没有。

    公诉人:别人给你送,你从不给别人送,这怎么能算礼尚往来?

    杨哲信:……

    公诉人:假如你不是组织部长,会有这么多人给你送钱吗?

    杨哲信(小声嘟哝着):这我就不知道了。

    逻辑之“逢年过节看望领导是规矩”

    杨哲信被指控的受贿大都发生在春节和中秋节期间。比如灵璧县某医院副院长张某为了到县医院任职,利用中秋节和春节看望领导为借口,先后4次送给杨哲信4万元。许多乡镇的干部为了得到提拔重用,也大都是利用年节登门送礼的。

    记者发现,在杨哲信共228次的受贿中,有近200次发生在中秋节前后或者春节前后。

    杨哲信对此却独有一番见解,他辩解说:“逢年过节,县直各局、各乡镇的一把手到县委领导家看望,这是规矩。”

    逻辑之“程序正常,不算卖官”

    短短两年时间,经杨哲信手提拔的干部多达69人,这些人几乎都走了向杨哲信花钱买官的路子。对杨哲信来说,三千五千不嫌少,三万五万不怕多,只要你送钱,并且明确提出要求,升官晋级的目的基本上都能达到。某镇副书记张某,先后3次找到杨哲信,说想当副县级中心镇的镇长,每次去找杨哲信都献上2000元见面礼,结果,只花费区区6000元就顺利地当上了副县级镇长。某局长王某为了享受副县级待遇,给杨哲信献上2万元,说“我享受副县级待遇的事,请部长多帮忙,尽快解决”。杨哲信没过多久就使这位局长享受到了副县级待遇。

    对于这些花钱买官的人得到提拔,杨哲信在法庭上承认是他安排考察的,是他同意的或者是他安排拿的方案,但又辩解说,这些人的提拔都经过了“正常的组织程序”,按照干部任用条件都够,所以都应当算是“正常提拔”。

  逻辑之“收受礼金,不知是罪

    庭审接近尾声,杨哲信进行了最后陈述,面对法官、检察官和旁听群众,他轻描淡写地说:“今天在这里和大家见面,感到非常惭愧,我对不起关心我的领导和同志们,麻烦了纪检、检察机关还有法院这么多人,感到很过意不去。过去总认为过年过节朋友来往属于正常,没想到是犯罪,现在看来是错了。我今年还不到50岁,以后的路很长,希望能给我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以后再为社会做些贡献……”

    像已经受到法律制裁的所有贪官一样,这些贪官心里其实比谁都清楚,这只不过是自欺欺人、自我安慰的借口罢了,但无论怎么为自己找借口,其结局都是一样的。

  组织部长批发官帽

    杨哲信搞钱权交易是从2001年担任砀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开始的。

    杨哲信卖官的高峰期是在他担任灵璧县委组织部部长期间。在短短2年多时间,他就先后近百次、收取70多人的70余万元,从各个乡镇,到县直各局,干部争相向他送钱。  

    2002年7月,灵璧县商业协会准备把食品站从食品公司分离出去。食品公司副经理刘某立即找到杨哲信,想让他帮助把职位扶正。后来,刘某果然遂愿,为了感谢杨哲信,刘某先后4次送给他4万元。

    2004年,县人事局上报一个干部调整方案,推荐4名干部作为提拔对象。局长宁某为了使这4人顺利提拔,便亲自找杨哲信汇报情况,杨哲信答应在年底换届时考虑解决。宁某觉得杨哲信表态模棱两可,回来立即派自己的助理臧某到杨哲信办公室送去2万元。收到钱后,杨哲信很快和分管书记通气,安排人对人事局推荐的4名干部进行考察,拿出方案,在书记办公会议和常委会上顺利通过,并由组织部下文将这4名干部分别任命为县编办主任科员、人事局纪检组长、人事局副局长、岗位办主任。

    2004年9月,杨哲信去砀山县检查计划生育工作。砀山县某委纪检组长朱某在砀山宾馆找到杨哲信,想调整到一个好的部门去工作,另外还想让杨哲信把他小孩毕业后的安排考虑一下。2004年12月4日,朱某为了提醒杨哲信把他拜托的事放在心上,从银行取出现金5万元送到杨哲信家,并再次提出他工作调整和小孩安置的事。

    王昭耀案发后,杨哲信感到势头不好,连忙安排妻子尤某打电话让朱某到他家把5万元拿走,但朱某不知怎么回事就没去拿。尤某再次打电话给朱某说我家出事了,如有人找你调查送给我家5万元钱的事,你就说是借给我家买房子的。

    在离开灵璧升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半年多时间里,杨哲信就先后收受砀山、灵璧两县7名干部的贿赂13万多元。

  花钱刻假章准备大干

    2002年上半年,宿州各县、区都在酝酿撤销原医药局,建立食品医药管理监察局。即将成立的药监局权力范围大了,于是盯上药监局局长、副局长位子的人也就多了。这些人中就有砀山县一个叫张世贵的人。

    时任砀山县医药局副局长的张世贵,是企业干部身份,而进药监局的起码条件就是国家公务员。在砀山县酝酿药监局领导班子人选前夕,张世贵就带着1万元厚礼找到杨哲信,希望他能帮忙把他作为药监局副局长的人选推荐到宿州市药监局去。经过杨哲信的一番帮助,砀山县还真的把他推荐了上去,可是宿州市药监局审查身份时,把他卡住了。

    显然,国家公务员的身份问题不解决,圆药监局副局长的梦就永远是泡影。张世贵又想到了杨哲信。

    2003年3月的一天,张世贵先打电话同杨哲信约好,专程赶到灵璧找他求助。一进杨哲信的办公室,张世贵便焦急地说:“老大,省药监局文件规定,进药监局必须有国家公务员身份。我现在还是企业干部,你得帮我想想办法。”看着一脸汗珠子的张世贵,杨哲信沉默了一会儿,叹了口气:“现在政府机关凡进必考,这件事不好办。”

    “能不能弄套公务员假档案啊?” 张世贵试探性道。

    “这也不太好弄吧。”杨哲信为难地说,“宿州地(区)改市以后,过去的公章都不能用了。”

    张世贵从杨哲信的话里读到了赞许:“我有个熟人,专门在街上刻印章的,需要什么公章,我可以找他刻。”

    杨哲信听罢,立即找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等10份表格材料交给了张世贵。

    张世贵当即提供了一个思路:找一个已经进了药监局的人的材料,照葫芦画瓢。接着他提供了一个人的名字,灵璧县有个叫叶某的,已经办了进药监局的手续,她完全符合进药监局的条件,你把她的档案拿来,让我看看就好办了。

    杨哲信便安排办公室的同志把叶某的档案找来,复印一套,交给了张世贵。杨哲信还不放心,又找出一份盖有“宿州市人事局”公章的文件交给张世贵,让他留作模仿刻公章。

    张世贵回到砀山,立即找人仿照叶某档案上的印模刻了一枚“宿县地区行署人事局”的印章,仿照那份“宿州市人事局文件”上的印模刻了一枚“宿州市人事局”的印章。

    2003年4月的一天,杨哲信回到自己在砀山的家里,估计张世贵已经把两枚公章刻好了,就打电话给他,让他把公章带过来看看。不大一会儿,张世贵如约而至。杨哲信审看了足以乱真的两枚公章,颇为满意。他又拿出两份盖有砀山县人事局、砀山县劳动局公章的文件,交给张世贵,安排他再找人刻这两枚公章,并说,人事局这枚公章是你转公务员必需的,劳动局这枚公章刻好拿给我,我留着以后用。

    张世贵回去之后,很快找人把这两枚公章刻好拿给杨哲信。杨哲信又给他一份盖有砀山县林业局公章的文件复印件,让他找人帮他刻了“砀山县林业局”的公章。

    砀山县果然再一次把“公务员身份”的张世贵作为县药监局副局长人选推荐给宿州市药监局,而宿州市药监局也顺利地完成了对他“公务员身份”的考察,并且向杨哲信征求意见,准备把张世贵安排到灵璧县药监局担任副局长。于是,杨哲信很快同县委领导商量,同意接受宿州市药监局的意见。

    杨哲信利用私刻公章、私制公文把张世贵“打造”成药监局副局长后,把私刻的5枚印章全部收回,保存在自己卧室里,准备以后为亲朋好友“招工”、“招干”用。可他没想到,案发后,5枚假公章成了他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犯罪的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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