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刚在网络上写下《人肉搜索显威力,网民“双规”周久耕》一文,就看到海外媒体爆出国内因有关网站拒绝删除监督、揭露官员腐败问题而遭到封杀的新闻,心情沉重。
海外媒体报道,总部设在北京的人民监督网是中国大陆公民监督官员腐败问题影响较大的一个民间网站,该网站负责人朱瑞峰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的网站因报道湖北丹江口市委书记郭新民的腐败问题遭封杀,他还收到通知说,服务器要开通请人民监督网联系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朱瑞峰说,“今天下午,我的服务商万网给我来了个电话说‘新闻办通知叫把你的域名给封杀了’;他就是要把我的“人民监督网”这个网址给封了。我问他,是国务院新闻办?还是北京市新闻办?他说再告诉你。我说封杀必须要拿出依据来,不能你说了算,要是国务院新闻办,我也要一个公函,是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的,我也是要看到公章。公函要给我看,要是没有公函,我就马上起诉你。他就发了个邮件给我说‘现在因为你从事敏感信息服务,已经被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勒令关闭’”。
朱瑞峰说,今年2月2号,北京某部门的个别领导充当丹江口市委书记郭新民的保护伞,勒令人民监督网删除“江西一投资商被丹江口市委书记郭新民‘治’的人财两空”一文,遭到人民监督网断然拒绝。“2月2号18点04分,他们新闻办要求我删除这篇文章,当时遭到我拒绝。最后,他们用黑客攻击,我通过技术处理,攻击不了;这次他们就用迫不得已的办法来关闭我们的网站。原来从来不关闭,只是要求删除一篇文章遭到了我的拒绝,就报复我。”朱瑞峰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5条也明确规定:党内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自觉接收并正确对待人民群众的监督。”
朱瑞峰表示,他愿意为他刊登的揭露腐败的文章负法律责任。“法院起诉我们,我们法庭上见。很多反腐败网站都被取消了,我是从来都没被取消过,这次可能把他惹恼了。”
对此,北京理工大学的胡星斗教授说,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对人民监督网的封杀,违反了中国宪法。“封杀、封锁、网络屏蔽,我认为这都不是一个正常的手段。如果市委书记没有腐败,可以去起诉这个网站,行使你作为一个公民的权利。但是,不能够去动用公权力来对揭露腐败、揭露黑暗的民间网站进行打击或者是屏蔽,这就涉嫌动用公权力谋私,动用公权力来为自己掩盖腐败。”
笔者以为,如果仅仅是因为这篇文章的原因而封掉该网,就是个别领导者利用手中的权力,在和中央政府唱对台戏;做着共产党的官,却对抗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的指示,领着政府的工资,却专门给温家宝抹黑。
笔者的话,是有根据的。因为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胡锦涛、温家宝一直在强调人民的民主监督权利。笔者可以随便列举,就能证明笔者的指控。
比如,2006年8月胡锦涛在学习《江泽民文选》报告会上讲话时指出,我们要“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网络上揭发而不是在街头示威,正是“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表现之一,但这种不以制造社会秩序混乱的“民主监督”,却被个别领导人滥权限制,更谈不上扩大。
2007年6月胡锦涛在中央党校发表重要讲话中要求,“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保证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民在网络上揭露腐败,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的行为之一,受到广大民众的欢迎和中央的重视。如果揭露不实,当事人完全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但个别领导人却利用手中的权力,剥夺公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2008年12月18日胡锦涛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说,“我们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要始终坚持“从严治党,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2009年2月1日温家宝在伦敦接受英国《金融时报》主编巴伯的专访时,温家宝进一步指出,“一个政府不应该怕人民,应该创造机会让人民监督和批评政府”。
胡锦涛、温家宝上述讲话,音犹在耳。“北京某部门的个别领导”就将他们的话当耳旁风,因为一篇揭露腐败的稿件将整个网站封杀。“个别领导“不是在帮助胡锦涛、温家宝“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而是千方百计去剥夺人民的这种权利;害怕人民监督和批评政府,纵容贪污腐败!——笔者不是说丹江口市委书记郭新民先生就一定是腐败者,而是这种封杀民众之口、堵塞人民监督的行为,会助长腐败;并且,也将郭新民先生推到国内和国际舆论风口浪尖的不利境地。
笔者也曾经遇到这样的情况。一个网友的网站被勒令关闭,他在笔者文章后留言请问笔者该怎么办,笔者告诉他两点:一是尊重管理者的管理权威,对抗不是选项;二是要管理者出具文字通知,如果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上告法院。后来他留言给笔者,说“被主管部门叫去,说如果不关闭,讲法律也行,直接明说:文章中随便可以找几处‘违法’的来。再之,我在地方从事小广告生意,说审批可能会‘严格’一点。在个人安全、生计等权衡之下,被迫暂时停运了。”
不过笔者认为,这种封杀行为,是不义的,也是不会长期得逞的。近期,有数个支持者众多的大陆网站被当局强行关闭后,在不断尝试各种方法重新存活。比如,牛博网一个月之内经历三次被关、被屏蔽后的重生。据悉,元月上旬被勒令强行关闭的牛博网在月底使用海外服务器供应商提供的空间重新开张,原本域名中的cn变成了COM,改名为《牛博国际》;不料重新开通才一天多,牛博国际再度遭到屏蔽无法在大陆浏览;牛博团队再次更改域名,一个月内第三次开通牛博;不断遭关闭、屏蔽而被迫更改域名似乎没有太影响牛博的人气。与此同时,另一个搜罗了牛博的众多自行注册博客们的文章的网站也悄然开张,取名《鸡毛网》。有网民认为,当局这种做法将令更多网民投向破网代理服务器的怀抱,“这场游戏导致的后果就是会使用代理服务器的中国网民越来越多。”
另外,去年12月25日被上级部门以涉嫌自由化倾向为由强令关闭的《法天下》网站,更改域名以及网站改名为《雅典学园》后,一月份重新开放。对于近期这些支持者众多的大陆时政、评论网站博客在当局“追杀式”关闭及屏蔽的情况下被迫改名换姓、甚至分身藏匿以求生存的现象,哈佛大学伯克曼互联网与社会研究中心研究员Isaac Mao认为,当局越来越严的打压,令一些希望通过互联网表达以及传播观点的大陆人士减少完全依赖集中式博客供应商,而是建立独立的域名,较难成为被找到进而封杀的目标,“现在很多博客作者寻找独立的网站空间,可能在国内或者国外。如果对这些逐个进行跟踪式清除的话,显然是成本高而且不太可能的。”
笔者以为,有关当局及其人员对网络的封杀行为,和中国文革时期对“收听敌台”的处罚以及后来对收听邓丽君歌声的批判,很类似也同样地很愚蠢、幼稚、可笑!时代的进步,国家的进步,势必将嘲笑现在这些人;这些行为也必将被成为垃圾行为的标本,供未来唾弃。
网民“双规”周久耕,有关专家称,在现行政治与法律体制下,人肉搜索目前是对政府官员实行监督的最有效方式,“这是难得的一次庶民的胜利”。有网友发帖“强烈建议人肉搜索反腐合法化,所有公务员都有义务接受网络的监督”。
但是,凤凰名博张敬伟先生说,网民“双规”周久耕将成为孤本。主要理由是,这不是合法的、有序的民主监督,而合法有序的民主监督是逐级地、按程序地举报。其实,若遵循他的论点,就只有两个结果,一是迫使民众到北京上访的人数越来越多,使中央政府不堪重负;二是迫使民众此起彼伏地走上街头,陷社会于更加无序。
中央有关领导人和地方有关领导人都曾公开承认过,民情反映不畅,一些地区出现官官相护和某些纪检部门对举报腐败不受理、不处理,或只受理、不处理的情况严重。而且,实名反腐举报,遭到打击迫害的案例,比比皆是。在这种现实状况下,所谓“有序反腐”就成为清谈、空谈。而网络反腐,则充分发挥了广大网民的作用,网络传输便利快捷,它不需要逐级上报,也不会遭到无端扣压,只要事实准确即可上网,交与公民评论,形成强大舆论;网络反腐对于“草根”阶层来说,是一个相对理想的渠道。外电甚至评论到,中国网民对人肉搜索的运用能力,令美国联邦调查局相形见绌,具有的特点是:近三亿网民总动员、破案神速、侦察能力超强、穷追不舍,直至整个事件全部曝光。
——只有腐败的既得利益者,才如此害怕人民的监督,连民众虚拟的网络空间都要剥夺。
如果官员认为网民在网络上公布的情况不实,构成诽谤,侵犯隐私,他们完全可以使用法律手段向法院提起诉讼。中国现有法律完全可以起到保护个人隐私的作用,但经人肉搜索曝光涉嫌贪污或渎职的官员当中,至今尚无一名官员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却多有官员利用权力、动用其他关系,去封杀网民的声音。这是官员的耻辱,也是法律的悲哀。
2008年9月下旬,温家宝在美国与凤凰卫视等华文媒体座谈时强调,“一个同人民群众有血肉联系的政府,除了责任、服务、献身和廉洁之外没有任何其他的特权。它应该把真实情况告诉人民,同时接受人民的批评和监督”;“衡量一个国家是否有尊严和力量,不仅要看它的经济实力,更重要的是要看它是否保持社会的公平正义,是要看它全体公民的素质和全社会的道德力量。”
所以,在网络上封杀人民的监督权力,不仅仅是和中央政府唱对台戏的问题,还是一个特权横行、削弱社会道德力量、践踏国家尊严、羞辱宪法的行为。这是执政党和人民政府所反对的,也是广大人民所愤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