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检察职能深挖黑恶“保护伞”
4月28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打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认真传达贯彻全国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高检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耕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下大决心坚决打击黑恶势力,深挖其“保护伞”;要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
会议认真学习了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听取了高检院“打黑办”关于全国检察机关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要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意见的汇报,对检察机关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了具体部署。
张耕强调,要提高认识,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一是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从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高度,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从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和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特殊重要性。二是要充分认识黑恶犯罪的严重性和开展专项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
张耕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下大决心打击黑恶势力,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上。深挖“保护伞”是否有力,关系到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能否深化问题,关系到检察机关是否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问题,关系到检察工作能否得到拓展问题。要注意通过多种途径发现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深入查办,一查到底,不管涉及到谁,都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张耕强调,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定要依法办案,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该严则严、该宽则宽。对黑恶势力一定要加大打击力度,从严惩处;而对不属于黑恶势力犯罪的案件不能人为拔高,构成什么犯罪就按什么犯罪处理。
张耕指出,要认真做好舆论宣传工作,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深入宣传党委、政府打黑除恶的决心和行动,深入宣传成功打掉的黑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例,深入宣传检察干警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先进事迹,营造声势,震慑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
高检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副检察长朱孝清,反贪总局、渎职侵权检察厅、侦查监督厅、公诉厅、控告检察厅、监所检察厅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