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政富事件爆料人朱瑞峰透露,最近无法与线人取得联系,线人家属称也失去联系很久,同时表示已经收到了重庆某些官员的多次“警告”。朱瑞峰还表示,之所以没有公布其他官员的情色视频,是因为目前除了雷政富之外,其他几个视频当中的人物仍待核实。(12月10日光明网)
最先曝光雷政富不雅视频的朱瑞峰被网民称为“公民记者”,而笔者认为朱瑞峰这种除恶扬善,曝料腐败官员的情色视频的“英雄”堪称反腐斗争的“钟魁”,他的出现对腐败官员是个致命的打击,他招招击中腐败官员的软肋。正因为如此,“公民记者”朱瑞峰连续收到某些官员的多次警告,对方屡屡发出威胁性的短信,但未采取进一步行动。虽然尚未达到刑事或行政立案标准,但警方对此事应引起高度重视,对此事备案却是很有必要的。备案可以及时做好防范准备,并与受威胁人保持随时沟通。爆料人或证人被杀人灭口的事件在许多案件中屡见不鲜,而造成这些惨剧的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爆料人或证人自己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很多案件知情人在爆料后并未重视对方的威胁,并未提高警惕性和自我保护意识,更不用说向警方报案寻求法律保护等,这才在遭到毒手时毫无反抗能力。二是爆料人或证人在受到威胁报案后未引起警方的重视。很多时候,知情人在感受到威胁后都会报案,试图获得法律上的保护,然而由于警方的缺乏重视、疏忽大意等,知情人不能及时得到充分的保护,最终酿成悲剧。
“公民记者”朱瑞峰在受到威胁后没有选择胆怯而退缩,而是很有警惕感、及时向警方报告;而警方也相当重视,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并愿意在紧急情况下提供保护措施。对方是真的要对朱瑞峰下毒手、还是仅仅对其进行威胁,我们不得而知。但在知情人性命受到威胁时,警方应该“少一事不如多一事”,毕竟虚惊一场总是好于真的酿成悲剧。而保护爆料人或证人的生命不受到伤害也是警方的职责、是维护法律的尊严。知情人是出于正义的考虑以及对法律的尊重、信任,才会愿意冒着遭到报复的危险进行爆料或作证的。如果在他们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的时候,警方不能及时对其伸出援手,则是有悖于法律的公平、正义。更会令以后案件中的知情人因为没有安全感而不愿为案件提供证据,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社会上的腐败分子之所以屡禁不止,只靠执法机构的严查、严打是不够的,还应该依靠人民群众的监督和举报,如果民众中多一些“钟魁”式的“公民记者”,那么我们距离反腐斗争的胜利不会太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