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反腐前哨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山西副厅级高官李书凯捏...
  • ››山西厅级高官垄断黑心疫...
  • ››大同市环保局长赵晓宁:...
  • ››重庆北碚区委书记雷政富...
  • ››重庆北碚区委书记“雷冠...
  • ››山西腐败高官对人民监督...
  • ››山西黑疫苗受害者家属易...
  • ››山西卫生厅官员对揭露其...
  • ››厅级高官李书凯、辛旭光...
  • ››山西高温疫苗护黑厅级高...
  • ››山西卫生厅高官李书凯、...
  • ››河南省肿瘤医院公开招聘...
  • ››山西省卫生厅要私了遭变...
  • ››卫生部接受人民监督网记...
  • ››山西疫苗腐败高官勾结调...
  • ››公民申请公开山西疫苗黑...
  • ››山西卫生厅副厅长李书凯...
  • ››法制周报:山西疫苗乱象...
  • ››山西长治恶霸赵力明暴力...
  • ››人民监督网敦促山西纪检...
  • ››大连假狂犬疫苗调查:04...
  • ››山西省委纪检委调查组公...
  • ››朱瑞峰:致山西高温变质...
  • ››山西:李书凯疫苗腐败集...
  • ››重庆6位“性爱视频”厅部...
  • ››山西厅级疫苗腐败高官李...
  • ››戳破山西厅级高官李书凯...
  • ››重建疫苗信任非一日之功...
  • ››多名疫苗受害者家属到山...
  • ››山西沁县安监局局长刘俊...
  • ››山西疫苗事件的法律透视...
  • ››视频:官商操纵下的山西...
  • ››山西疫苗腐败事件研讨会...
  • ››河南汝南县委书记落马 曾...
  • ››人民监督效果好山西卫生...
  • ››山西青年报:特权下的暴...
  • ››山西省疾控中心仍在配送...
  • ››收受疫苗腐败官员贿赂太...
  • ››【解密】山西疫苗腐败案...
  • ››高温疫苗受害者高崇杰痛...
  • 相关文章
  • ››山西疫苗腐败集团:拖...
  • ››山西疫苗事件“应对严...
  • ››山西疫苗事件:当公众...
  • ››山西疫苗思考 一看便知...
  • ››山西疫苗《基本结论》...
  • ››山西疫苗案最让人担心...
  • ››山西疫苗事件鉴定结果...
  • ››山西疫苗案敲响警钟
  • ››山西疫苗事件再显地方...
  • ››山西疫苗事件引发热议...
  • ››山西疫苗事件曝光利益...
  • ››山西疫苗事件:我们真...
  • 山西疫苗乱象调查之八:“山西疫苗”是否异常
    作者:记者 王克勤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发布时间:2010-03-17 10:10:56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山西疫苗乱象调查之八

      

        2008年5月,山西省洪洞县万安镇村民易文龙找到了陈涛安。易文龙的女儿接种流脑疫苗后,患上“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最后落下了“继发性癫痫”。易文龙为讨要说法正在四处奔走。

        医学常识让陈涛安清楚的明白:“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又称“接种后脑炎”,与接种疫苗关系密切。

        这让陈涛安高度警惕,并开始怀疑——省疾控中心院内大量高温暴光的疫苗,是否就是引发孩子病症的祸根呢?

        随即,陈涛安又向有关部门反映这一问题,未引起重视。

        期间,社会上更多的人开始质疑山西疫苗质量,询问接种高温暴露疫苗会有那些危害。山西各地许多家庭开始信访、复议,提出他们的孩子接种疫苗后得病,甚至致死、致残,与疫苗存在因果关系。

        对此2008年7月,山西省纪委立案重新复查,当年11月,卫生部监察局也立案开始调查山西疫苗问题。

        “相关部门在调查高温疫苗过程中,又发生了一系列匪夷所思的事情!”陈涛安这样讲。

                   “专家鉴定违反回避原则”

        在易文龙等部分质疑家庭的不断上访、申诉后。

        从2008年8月28日开始,山西省卫生厅委托山西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鉴定小组对其中的5户当事人提出的质疑作出了鉴定结论:“与接种疫苗无因果关系”。

        这些质疑家庭当事人接到山西省卫生厅的文件后,发现参加鉴定的专家违反了回避原则。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专家鉴定组的人员由受种方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第二十条,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应当回避。

        山西省卫生厅收到的家庭来访信件,均是反映他们的孩子得病死亡或致残与接种省疾控中心的高温暴露疫苗有因果关系。而卫生厅对上访所涉材料进行讨论分析的7名鉴定专家,未经受种方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这邀请来的7名专家中就有3名是省疾控中心的人员,他们分别是:

        省疾控中心副主任:关联欣;

        省疾控中心计划免疫科长:翟如芳;

        省疾控中心计划免疫副科长:常少英。

        2008年12月8日,易文龙、王明亮向卫生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认为被申请人山西省卫生厅抽调的7名专家中,始终有三名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人员,并有一名充当首席专家,属有利害关系的人员,被申请人依据这些专家的鉴定意见得出行政结论,违反了回避原则,要求撤销无效的行政结论。

        2008年12月下旬,他们收到了卫生部不予受理的决定书。

        2009年1月20日起,王明亮、易文龙等7个家庭,相继向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投递了诉状,状告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华卫时代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制售“山西疾控专用”标签高温暴露疫苗致使其子女被伤害,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一年来,他们不断口头、书面敦促法院立案,甚至“击鼓升堂,要求立案”,但该法院对于这些民事诉讼,至今不予立案也不驳回。

                  “卫生厅鉴定调查存在舞弊”

        太原市小店区西温庄乡东温庄村10岁的女孩莉莉,2007年10月、11月分别接种流感疫苗、流脑疫苗。2008年春节时感到异样,3、4月份后问题更加明显,表现为:吐字不清,动作怪异,手、脚、头部常常不自觉抽动。各相关医院对病因一直查不清楚。

        2008年9月23日,莉莉的父亲高径向省卫生厅送去“控诉书”。同时又给省疾控中心送去了“解决问题的要求”。

        2008年11月7日,高径被通知来到省卫生厅,收到了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对高径信访回复的函》和《关于对莉莉上访所涉材料的专家讨论意见》。

        《回复函》上写着“西温庄乡东温庄村防疫员证明,莉莉在东温庄村卫生所仅于2006年9月接种乙脑疫苗(有记录)。接种后1年零7个月出现有关症状与接种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高温暴光变质疫苗无因果关系。”

        高径立即回村找到了村防疫员,询问这是为什么?村防疫员答,上面找了我多次,不能随便提供接种史,如果不听话就不要干了,我都后悔先前在扑克上给你写下孩子接种的疫苗。

        高径给记者展示的一张红桃3扑克牌上,有如下文字:“流感06.10.20、07.10.25 流脑07.11.28”。高径告诉记者,这是给省卫生厅提交材料前,找村防疫员时,对方随手在一张扑克牌上写的莉莉疫苗接种史。

        写有接种日期的扑克牌

        于是,高径向省纪委、省检察院、卫生部纪检组举报,“山西省卫生厅调查结果严重失实,存在舞弊问题。”

        对此,本报记者采访该村防疫员闫胜艳,闫胜艳告诉记者:“我在扑克上写的,便是这孩子接种疫苗的情况。当时他们找上门来,我顺手便在一张牌上写了接种情况。”“后来,省卫生厅来人调查,也是这样讲的,是什么就是什么!”

                 “山西虚构卫生部调查结果”

        山西省疾控中心2009年的第四期《中心会议纪要》记载:“2009年3月17日,山西省疾控中心召开了中层干部会议。”会议上卫生厅纪检组长李双才在大会上谈到,“针对举报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苗存在曝光变质问题,厅纪检、省纪委配合卫生部监察局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卫生部监察局对存余疫苗的四个县进行了取样监测,检验结果全部合格,表明疫苗是安全的。”

        对此,2009年3月18日,陈涛安向卫生部监察局快递了《关于山西疫苗问题情况的反映》,监察局立即派出关跃进副局长及两名随行人员,来到山西太原与陈涛安就山西疫苗问题进行了两个多小时的谈话。

        陈涛安提供给记者的谈话录音中,卫生部监察局关跃进副局长对陈涛安讲:卫生部监察局是调查疫苗案中的行政违法、违规问题,疫苗抽检鉴定属业务问题,不是我们的调查范畴,我们既没有在山西的县区抽样送检,更没有出具“暴光标签疫苗是安全的”调查结果。

        “由此证实,山西省疾控中心会议纪要发布了虚构的卫生部监察局调查结果。又一次实施欺上瞒下的伎俩!”陈涛安说。

        陈涛安认为,该《会议纪要》中“对存余疫苗的四个县进行了取样监测”的陈述,表明山西省疾控中心承认山西高温暴露疫苗客观存在,直到2009年3月以前,山西人民仍在接种质量可疑的高温暴露疫苗。

                                       本报记者  王克勤

      


    Tags:山西疫苗案 举报人陈涛安 山西疫苗乱象 山西省卫生厅 疾控中心 李书凯 辛旭光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2 条,得分 170 分,平均 85 分) 查看完整评论
    [回复] 2请问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10-03-18
    · 会有人因为自己黑心而自己打自己的吗?请问?
    [回复] 1朱民主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10-03-18
    · 上下五千年.最黑数今朝!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传媒集团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注册证号码:1133595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登记证号码:37954919-000-05-14-5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