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特别报道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记者调查:湖北襄南监狱...
  • ››人大代表为何暴富?
  • ››浙江淳安法院暴力执法无...
  • ››快讯:大同副市长马斌雇...
  • ››温家宝总理:是人民在养...
  • ››惠州市政法委书记李达文...
  • ››晋江市委书记陈荣法北京...
  • ››廊坊市委秘书长李波命警...
  • ››【喜讯】第八届新世纪新...
  • ››中青报:辽宁阜新“退休...
  • ››中青报:辽宁阜新公安法...
  • ››山西疫苗事件鉴定结果出...
  • ››铁老大龙京被曝荒淫无度...
  • ››浙江省商务厅副厅长徐焕...
  • ››新蔡县巨贪张建军交代贪...
  • ››对“奥运期间不要骂贪官...
  • ››舆论监督66小时撂倒重庆...
  • ››山东德州:一场被中断调...
  • ››被舆论监督扳倒的临汾纪...
  • ››美国之音:朱瑞峰与警方...
  • ››美国之音:北京民间反腐...
  • ››美国之音:日花万金包养...
  • ››情妇制造中心
  • ››湖北通山县民营企业被县...
  • ››揭开山西省委纪检委委员...
  • ››山西临汾纪委书记年龄造...
  • ››朱瑞峰揭中办高官日花万...
  • ››瓮安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
  • ››汪洋誓将“三打两建”进...
  • ››女子晒干爹赠送“连体钞...
  • ››瓮安“6·28”事件流变
  • ››卫生部疾病控制局官员杨...
  • ››济源市对污染企业熟视无...
  • ››上海铁路局厅级铁老大龙...
  • ››一个不靠谱的词:兄弟
  • ››德州市行贿日记涉及的官...
  • ››广西来宾市局长日记韩峰...
  • ››德州行贿日记现身 百名官...
  • ››媒体危机:记者是谁的通...
  • ››新蔡交通局原局长涉嫌贪...
  • 相关文章
  • ››举报西南证券董事长受...
  • 举报西南证券董事长受贿涉黑者称:我现在很危险
    作者:佚名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发布时间:2011-01-15 11:24:54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我现在很危险,我准备离开重庆。”1月14日傍晚,张明渝对记者说。

      张明渝称,40分钟前,有人要去销毁同创集团2008年之前所有的财务资料。一天之前,原同创集团旗下的同创国际资产管理公司失火,“烧毁了董事长办公室电脑及办公桌”。

      张明渝此前为重庆同创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同创集团”)董事长、重庆地产协会会长。

      张明渝所说的“有人”矛头直接指向举报对象翁振杰。

      数天前,张明渝实名举报同为重庆市人大代表的翁振杰,称其“受贿涉黑”。张明渝提供的线索包括“唆使农民工围攻民生银行[5.10 -0.78%]重庆分行;侵吞国有资产,非法控制三峡银行和重庆信托获取巨额不明财产”等六条。

      翁振杰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张明渝是“造谣污蔑”、“恶意中伤”。

      翁振杰为西南证劵[10.79 -3.23%](600369.SH)董事长、重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下称“重庆国投”)CEO。

      张明渝如何与翁振杰交恶,起因于两年多前的一段往事。彼时,金融危机骤至,地产公司正面临生死存亡。而张明渝的同创集团摇摇欲坠,曾向翁振杰任CEO的重庆国投借款。正是在大量借用高利贷而无法偿还的情况下,张明渝失去了对同创集团的控制权。张明渝认为,翁振杰“强迫交易,非法鲸吞同创价值数亿元的资产。”

      事起3.5亿借贷?

      同创集团创立于1997年,是国家建设部核定的国家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企业,一度入选重庆房企50强,2007年更是排位第六名。

      2008年,张明渝登上了胡润富豪榜。这一年,他结识了重庆金融界大腕翁振杰,翁时任重庆国际信托首席执行官。

      2008年5月,金融危机影响日深,同创集团深感寒意,资金链日益绷紧。其实,早在2007年,张明渝已经开始借高利贷。

      根据同创集团重组账目显示,同创集团向一家公司借款期限为2007年9月30日到11月9日2000万元,利息为160万元。

      22天之后,同创集团向另一公司借款6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0天,利息高达1430万元。2年之间,与同创集团发生借款关系的企业和个人多达40户。

      但高利贷只能解一时之需,无法帮助同创集团熬过冬天。2008年6月,同创集团终于和重庆国投达成了借款3.5亿元协议,以备长期之用。

      在订立信托借款合同时,双方签署了一个股权转让合同,张明渝将其所持同创集团99%的股权转让给重庆国投,价格为9900万元。

      一般情况下,信托公司在对借贷企业借款后都会“监章”,即接管项目公司公章和财务章,此举为保证信托资金安全。这也意味着信托公司将对项目公司的财务进行监管,项目公司将丧失原有的财务自由。如果项目公司本身无其他债务,此举对项目公司而言并无大碍。

      不过,同创集团此前的高利贷多达几十户,这些借款人签章除一部分为张明渝外,其他都为同创集团或者其关联公司。也就是说,债权人将向同创集团追偿债务,而此时同创集团已失去财务自由,按照其与重庆国投的信托合同约定,其不能抽调项目公司帐上的资金偿还高利贷,尽管此时同创集团帐上躺着重庆国投的信托资金和民生银行的借款。

      同创集团无法偿还到期债务,这开始影响债权人的信心。

      一家担保公司率先申请法院冻结同创集团帐户、以保全资产。这引起了连锁反应,其他银行也开始采取行动,民生银行则抢先把7207万元划走,同创集团资金链彻底断裂。

      在同创集团陷入困境后,也寻求过自我救赎。

      2009年1月,重庆隆鑫集团准备重组重庆同创集团,不过并未成行,个中原因不得而知。

      1月14日,重庆国投向有关部门递交报告,希望由其他房地产公司接管同创。该报告同时表示,“以当前价格做了一个审慎评估,其资产和负债是可以覆盖的。只要运作得当,市场回暖,是可以赢利的。”

      重庆国投也指出了问题所在,“同创集团所遇到的一个他们自己无法逾越的障碍是民间高利贷,清理结果有1.9亿元。”

      在此情况下,一家名为北京东方太阳城的地产企业接管了同创集团,并进行“实质性的经营管理”。

      但张明渝并不想交出控制权。

      2009年3月,张明渝向当地相关部门递交了一份名为《关于请求救助同创集团恢复正常经营的紧急报告》,希望“国有控股公司按市场价收购同创集团土地,政府给予相关方面的优惠政策。这样的好处是,如重庆地产集团收购同创集团下属项目未开发净地166亩,所得转让资金在享受税收优惠后一方面用于清偿银行贷款,同时可释放同创旗下项目的在建工程、商业等,价值5亿元。”

      张明渝还希望以转让土地所得收入将北京东方太阳城公司投入资金置换出去,彼时北京东方太阳城投入资金约3500万元。这样的结果是,张明渝仍然是同创集团的股东,重庆国投发行的同创集团信托继续有效。

      在报告中,张明渝表示,“我现在已是臭名远扬,也算死过一次的人了,若能翻身,定将痛定思痛,深刻总结教训,做一个负责任的民营企业家。”

      不过,报告并未达到张明渝想要的结果。张明渝称,“北京东方太阳城几乎以零价格接手了同创集团”,而在北京东方太阳城进入时,“同创集团的净资产有5.2亿元,账上还有1.7亿多元的现金余额。”

      张明渝因此指责翁振杰“强迫交易,非法鲸吞同创价值数亿元的资产。”而这次交恶,已经深深影响到了张明渝和翁振杰,而张明渝在被清出同创后,他愈来愈失去了耐性,他是希望斗争到底,抱同归于尽之决心,还是借力打力,逼翁握手言和?


    Tags:西南证券董事长受贿涉黑 举报者者称:我现在很危险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传媒集团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注册证号码:1133595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登记证号码:37954919-000-05-14-5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