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特别报道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记者调查:湖北襄南监狱...
  • ››人大代表为何暴富?
  • ››浙江淳安法院暴力执法无...
  • ››快讯:大同副市长马斌雇...
  • ››温家宝总理:是人民在养...
  • ››惠州市政法委书记李达文...
  • ››晋江市委书记陈荣法北京...
  • ››廊坊市委秘书长李波命警...
  • ››【喜讯】第八届新世纪新...
  • ››中青报:辽宁阜新“退休...
  • ››中青报:辽宁阜新公安法...
  • ››山西疫苗事件鉴定结果出...
  • ››铁老大龙京被曝荒淫无度...
  • ››浙江省商务厅副厅长徐焕...
  • ››新蔡县巨贪张建军交代贪...
  • ››对“奥运期间不要骂贪官...
  • ››舆论监督66小时撂倒重庆...
  • ››山东德州:一场被中断调...
  • ››被舆论监督扳倒的临汾纪...
  • ››美国之音:朱瑞峰与警方...
  • ››美国之音:北京民间反腐...
  • ››美国之音:日花万金包养...
  • ››情妇制造中心
  • ››湖北通山县民营企业被县...
  • ››揭开山西省委纪检委委员...
  • ››山西临汾纪委书记年龄造...
  • ››朱瑞峰揭中办高官日花万...
  • ››瓮安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
  • ››汪洋誓将“三打两建”进...
  • ››女子晒干爹赠送“连体钞...
  • ››瓮安“6·28”事件流变
  • ››卫生部疾病控制局官员杨...
  • ››济源市对污染企业熟视无...
  • ››上海铁路局厅级铁老大龙...
  • ››一个不靠谱的词:兄弟
  • ››德州市行贿日记涉及的官...
  • ››广西来宾市局长日记韩峰...
  • ››德州行贿日记现身 百名官...
  • ››媒体危机:记者是谁的通...
  • ››新蔡交通局原局长涉嫌贪...
  • 相关文章
  • ››公考200万人报名,“史...
  • 公考200万人报名,“史上最苦”何来?
    作者:佚名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2012-10-15 08:55:14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视点

      近日,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具体职位表公布。职位表上一半岗位都加了“常年出差”、“需要晚上值班”、“条件艰苦”等条件限制或描述,“这就是所谓的金饭碗?简直是史上最苦金饭碗啊!”有网友这样感慨。(《扬子晚报》10月14日)

      为了感受一下基层公务员有多“苦”,笔者从国家公务员局的网站下载了今年“国考”的职位表,发现媒体和网友所谓的“苦”有以下几类:一是对生理条件有要求,比如“能适应高原工作环境”、“能够出海”、“适合男性”等;二是对工作时间有要求,比如“节假日加班”、“晚上值班”、“24小时三班倒”等;三是说明可能存在的经济回报问题,比如“不提供宿舍”、“国家级贫困县”、“经常下乡”等;四是要求工作稳定性,比如“最低服务期五年”等。

      无论是从人力资源角度还是依据日常生活经验判断,以上四类“苦”实在让人啼笑皆非——流水线上的富士康员工能计较“三班倒”吗?医生和媒体工作者难道不知道要“晚上值班”吗?有的部门在招考简章中竟然还写了“经常下乡、深入农村田间地头,条件相对艰苦”,我国近7亿农村人口会怎么看这句话?国家公务员难道必须要在一线城市拿着令人眼红的薪水,朝九晚五地喝茶看报?

      更令人怀疑的还不是“苦不苦”,而是这个“苦”本身就是媒体强加的。否则怎会有近200万人报考,招录比例高达90:1?在开放选择的招考机制下,求职者的选择本身就狠狠驳斥了“最苦论”。况且,历年的公务员招考,都有冷门职位,甚至有的职位无人报考。这反映出来的不是“苦”,而是该职位“性价比”不合适。譬如气象部门的野外观测类职位常年招聘难,那是否可以考虑将这一块业务外包,或者提高职位收入和晋升空间。如果光喊苦,富士康的招聘为何从来都人满为患?

      总之,公务员领的是纳税人的钱,无论从旱涝保收的职业稳定性、光鲜得意的职业体面感,还是隐形福利的角度来说,都会使得求职者趋之若鹜。2009年,一份由13家媒体发布的《中国人幸福指数调查报告》指出,按职业分类来看,公务员的幸福感最高,其在家庭、婚姻方面的幸福感体验尤其显著。难道他们都是在“苦中作乐”吗?

      □伯通(媒体人)


    Tags:公考报名 公务员 国家公务员考试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传媒集团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注册证号码:1133595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登记证号码:37954919-000-05-14-5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