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特别报道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记者调查:湖北襄南监狱...
  • ››人大代表为何暴富?
  • ››浙江淳安法院暴力执法无...
  • ››快讯:大同副市长马斌雇...
  • ››温家宝总理:是人民在养...
  • ››惠州市政法委书记李达文...
  • ››晋江市委书记陈荣法北京...
  • ››廊坊市委秘书长李波命警...
  • ››【喜讯】第八届新世纪新...
  • ››中青报:辽宁阜新“退休...
  • ››中青报:辽宁阜新公安法...
  • ››山西疫苗事件鉴定结果出...
  • ››铁老大龙京被曝荒淫无度...
  • ››浙江省商务厅副厅长徐焕...
  • ››新蔡县巨贪张建军交代贪...
  • ››对“奥运期间不要骂贪官...
  • ››舆论监督66小时撂倒重庆...
  • ››山东德州:一场被中断调...
  • ››被舆论监督扳倒的临汾纪...
  • ››美国之音:朱瑞峰与警方...
  • ››美国之音:北京民间反腐...
  • ››美国之音:日花万金包养...
  • ››情妇制造中心
  • ››湖北通山县民营企业被县...
  • ››揭开山西省委纪检委委员...
  • ››山西临汾纪委书记年龄造...
  • ››朱瑞峰揭中办高官日花万...
  • ››瓮安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
  • ››汪洋誓将“三打两建”进...
  • ››女子晒干爹赠送“连体钞...
  • ››瓮安“6·28”事件流变
  • ››卫生部疾病控制局官员杨...
  • ››济源市对污染企业熟视无...
  • ››上海铁路局厅级铁老大龙...
  • ››一个不靠谱的词:兄弟
  • ››德州市行贿日记涉及的官...
  • ››广西来宾市局长日记韩峰...
  • ››德州行贿日记现身 百名官...
  • ››媒体危机:记者是谁的通...
  • ››新蔡交通局原局长涉嫌贪...
  • 相关文章
  • ››厦大外文学院院长陷艳...
  • 厦大外文学院院长陷艳照门 官网已删其任职信息
    作者:记者张书舟  来源:舜网  发布时间:2013-11-27 12:39:21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近日,有网络爆料称,厦门大学外文学院院长纪玉华与重庆一高校27岁女教师发生婚外情,女方还曾到厦大欲跳楼。与此同时,一组被指是纪玉华的艳照在网上热传。对此,厦门大学及外文学院尚未回应,但外文学院官网已删除纪玉华的任职及相关信息。

      女方家属:当事人谎称已离婚

      从11月24日起,相关微博被网友大量转发。发帖网友称,“54岁的厦门大学外文学院院长纪玉华,谎称自己离婚26年,欺骗重庆一高校27岁女教师,并致其怀孕6个月。现女教师和父母在厦大讨说法,院长玩失踪。女教师欲跳楼,幸被救下。”在配图中,有纪玉华参加活动和亲吻一名女性隆起肚皮的照片。

      这位怀孕女教师化名小琴。她的母亲昨日告诉南都记者,小琴今年5月在一次教学活动中认识纪玉华,之后纪玉华几乎每周末都会从厦门飞到重庆看小琴。6月,纪与小琴发生了关系。

      小琴母亲说,10月,女儿告诉她怀孕了,此时胎儿已4个月。而在谈起结婚事宜时,纪玉华表示结婚证办不了,因为与妻子还没有离婚。“他之前对我女儿说他离婚20多年了,还给她看过离婚证。”小琴的母亲表示。

      小琴的母亲告诉南都记者,纪玉华要求他们别告发他,并表示会尽快与二婚妻子离婚,同时写下保证书,许诺支付小琴80万元。几天后,纪玉华将45万元转给小琴的父亲。

      根据小琴母亲的说法,10月21日,纪玉华以处理离婚事务和工作为由把她们母女带到厦门。但是到了厦门后,纪玉华的态度就发生了转变。24日晚,纪玉华要求做亲子鉴定,25日,纪玉华又要求不做亲子鉴定,承认孩子是他的,直接谈赔偿,而小琴母亲以孩子抚养费用很高为由,要求将承诺的赔偿额翻一倍,导致双方谈判破裂。26日,小琴爬到厦大建文楼住处窗口,想从5楼跳下,被工作人员及保安劝下。

      知情人士:院长多次请辞未获批

      南都记者昨日多次致电纪玉华院长的办公电话,均无人接听。有知情人士透露,纪玉华“在这次闹起来之前就申请辞去院长,但学校一直没批”,“目前他还是院长”。不过,厦门大学外文学院官方网站已删除很多与纪玉华相关的信息。例如在“院系领导职能分工”介绍中“行政”一栏已无院长。

      曾有媒体致电纪玉华,接听者非纪本人。其称,公安局查了小琴,发现她有诈骗经历,现在还在取保候审。对此,小琴的母亲对南都记者予以否认,“如果是取保候审,可以随时在厦门、重庆来来回回吗?”


    Tags:厦大外文学院 院长陷艳照门 纪玉华 任职信息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传媒集团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注册证号码:1133595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登记证号码:37954919-000-05-14-5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