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管局一官员判无期 建别墅供陈良宇专享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3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原副局长陶校兴受贿财物共计人民币1045万余元,犯有受贿罪,依法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3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原副局长陶校兴受贿财物共计人民币1045万余元,犯有受贿罪,依法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违法所得全部予以追缴。

  继朱文锦殷国元之后落马

  陶校兴生于1951年3月,原系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副局长,上海市政府机构改革后任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2010年11月,陶校兴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同月被执行逮捕。2011年2月21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对陶校兴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陶校兴在1998年9月至2010年8月期间,先后接受孙镇跃等人请托,利用直接分管土地利用管理等职务便利,帮助上海兴跃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获取地块,用于开发房地产项目,并先后收受孙镇跃等人以及上海顺恒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尊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贿赂的现金、手表、商铺等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1045万余元。

  陶校兴是近年来上海第三个落马的房地局官员。在他之前,有“上海第一处”之称的上海市房地局(上海市房管局前身)土地利用处处长朱文锦、副局长殷国元,已因滥用职权、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罪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死缓。

  曾是“不倒翁”式人物

  陶校兴算得上是上海房屋土地资源系统“不倒翁”式的人物。

  2006年上海社保基金案(简称“社保案”)案发后,面对跟自己交往频繁的上司殷国元、下属朱文锦被双双判刑的局面,他尽管跟陈良宇关系密切,还曾在松江建别墅供陈良宇享受,但在交出掌管土地大权后,涉险过关。

  此后几年,他虽偶尔会被约谈,但一直无恙。

  房产系统内部的人士透露,不少人一度以为他会安然退休,但没想到在59岁时终于出事。

  落马或与“楼脆脆”事件有关

  政府系统内部盛传,他的落马与去年发生在上海闵行梅陇镇的倒楼事件(简称“楼脆脆”事件)及梅陇系列案相关。

  2009年6月27日,在建的“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整体倒塌,造成一名正在作业的工人死亡。今年4月21日,项目开发商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梅都地产)两位大股东———张志琴、阙敬德,终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阙敬德为陶校兴的远方亲戚,陶校兴儿子陶青就在阙敬德参与投资成立的上海梅陇莲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出任副总经理。张志琴跟陶校兴的关系也是非比寻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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