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羊城晚报》报道,24日凌晨,知名媒体人党青在其博客上发表文章称,记者、名博宾语(网名),因发帖披露合肥市新站区“暴力强拆”事件,21日晚上被合肥市公安局新站分局两名便衣警官带走“问话”,至今不见消息。
22日,合肥警务网发布署名“市公安局”的新闻稿件称:一男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合肥警方行政拘留。记者多方采访证实,该新闻稿中“一男子”即为网友“宾语”,已被行政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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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写博“因言获罪”
据党青的博文称,8月10日,宾语在自己的博客发帖《合肥女居民遭暴力强拆被逼跳楼》,披露了合肥市新站管委会存在“暴力拆迁”一事。引起社会各界及媒体关注。
8月13日,根据当事人的爆料及提供的图片,宾语又在博客发出《合肥拆迁用麻醉针对付围观群众》一文。当晚8时多,宾语被传唤到合肥市公安局新站分局刑警队,晚上12时多,办案警察和宾语一起到住所,将宾语的个人电脑带回新站分局,将博文删除。直到8月14日上午,耗满问话最长时间12个小时后,宾语才被放出。
8月16日,宾语依据安徽电视台所播出节目及爆料人提供的证据,又一次发帖《合肥农妇遭强拆致坠楼重伤被称“意外”》。8月21日,宾语再次被警方带走。
党青在博客中提到,事发后,宾语的亲属和律师多次去新站分局,但警方拒绝安排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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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稿陈述案情
22日,合肥市公安局在合肥警务网上发布一条新闻通稿,标题是《一男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合肥警方行政拘留》。
新闻中称,在看到网帖“合肥暴力拆迁用麻醉针对付围观群众”后,警方已调查了合肥市新站开发区会棚小区拆迁工作。经调查发现,当时现场围观群众“均在警戒线外”,拆迁方与群众“未发生冲突”,“现场更没有发现所谓的麻醉针”。警方认为发帖人王某通过QQ与一被拆迁户联系,“未经核实”发表博文,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24日,记者多方采访求证,确认该新闻通稿中的“王某”即为网友“宾语”。记者随后致电合肥市公安局新闻中心对外宣传科主任张静,张静表示,关于网友反映的问题,“我们正在核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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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非对错看法不一
名博因写博客获罪的帖子被网上不少知名人士转发,引发网友广泛关注。有网友认为,宾语确实有“虚构事实”之嫌。网友“安徽蒋涛”在博客中说,“以宾语所拍摄的所谓麻醉针的剂量,一旦扎着人,必定亡命”。同时,该网友认为“那是农村最常用的毒狗的针”。
也有不少网友对宾语表示声援,呼吁“言论自由”。网友“苍穹下有我在行走”给合肥公安局官方微博留言说:“为什么一定要发帖者核实?谣言止于智者!归根到底有没有拆迁、其中有没有强拆呢?这才是关键点。”还有网友对警方抓捕宾语的罪名和程序存疑,但合肥市公安局未给予正面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