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落户推动还是阻碍户籍改革进程?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图片来源:央视国际) 眼下,很多城市的房地产市场都明显回暖,记者调查发现,很多地方都把落户作为吸引外来人口购房的一条重要手段,蓝印户口几乎和买房划上了等号,对这种

 

(图片来源:央视国际)

    眼下,很多城市的房地产市场都明显回暖,记者调查发现,很多地方都把落户作为吸引外来人口购房的一条重要手段,蓝印户口几乎和买房划上了等号,对这种错位,有专家认为这是一种户籍制度改革中可以接受的进步,也有专家认为,购房落户不仅不利于户籍改革的进步,甚至反而会阻碍户籍改革的进程。

(图片来源:央视国际) 

    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长期关注户籍制度改革,王锡锌说,购房落户不仅不能促进户籍制度改革深入,并且结果恰恰相反,反而会阻碍这一进程,购房落户还可能造成诸多方面的不公平。

图:中国问题学研究会会长、北京理工大学教授 胡星斗

(图片来源:央视国际)

    对于购房落户政策,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胡星斗则认为,虽然存在着诸多不公平,但购房落户还是体现了一种进步,从长远来看,还是要进一步增加各地落户政策的透明度,变指标限制为条件限制,不仅要考虑投资,更要兼顾技术人才。

责任编辑:管理员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