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沙市海韵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陈荣向媒体实名举报,称湖南省财政厅、文化厅、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在去年的一起政府采购中玩猫腻,放着价廉物美的名优产品不选,偏偏高价内定“山寨杂牌”中标,原本1500万元可以完成的采购,最后却以3000万元成交,“不买对的只买贵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就在一个半月前,陈荣针对三部门的行政诉讼一审宣告败诉。目前此案已上诉至长沙市中院。
身为投标人的陈荣在这起政府采购中究竟发现哪些“猫腻”?他公开挑战三个厅局级单位底气何在?昨天,这名曾在老山前线获二级英模称号的老兵接受本报记者专访,细说其中原委。
【招标揭秘】
业内人士都很清楚,这个政府采购项目总的花费也就1500万左右,成交价却超过3000万
京华时报:这次湖南省文化厅采购的具体是什么?
陈荣:是为乡镇文化站采购的一批群众文化活动设备,有小号、二胡、扬琴等,共有15种乐器和音响设备,15000件。业内人士都很清楚,这个政府采购项目总的花费也就1500万元左右,最后的成交价却超过3000万元。
京华时报:招、投标过程是怎样的?
陈荣:去年9月29日,受省文化厅委托,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对外发布采购公告,当时规定只接受生产厂家的投标。我们湖南的三家代理商认为这个规定违反《政府采购法》,就向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办投诉。采购中心于10月22日重新发布招标信息,允许本地代理商参与竞标,但加了一个补充条款,就是报价有一个最低限价。
我们当初没发现这个最低限价有多大问题,就参加了招投标,结果出来后我们才明白,这个规定是采购部门玩的猫腻,而且玩得太明显了。
京华时报:规定最低限价有何不妥?
陈荣:打个比方,假如一只号成本是400元,按正常竞争的话,我报500元,我有价格优势,中标的几率就大一点。但他不让你这么报,你必须报1000元,你报低了他就让你出局。
他们为什么规定这么高的底价呢?实际上他们已经跟厂家暗中联系好了,已经内定了中标单位。我们代理商参与投标,因为没有灰色费用,没有回扣给他们,我们的报价肯定更便宜些,可是某些人的个人私利就受损了。但如果厂家以1000元中标,我们报价是400元,那这中间的差价很大很明显,他们怕把这个东西搞得太明显,所以就这么规定,实际上就是想掩盖他们的腐败行为。
京华时报:参与竞标的都是什么样的企业?中标的又是怎样的企业?
陈荣:竞标的有40多家企业,其中十多家是湖南本地的代理商,结果全军覆没。外地的一些名牌企业也没中,比如上海“敦煌”、苏州“虎丘”、北京“星海”都没中,反而是河北一个县的私营小厂和天津一个村的小作坊中了标。
这些小厂我们以前也去实地考察过,知道他们的成本价,他们的生产能力也很清楚。其中一个小厂中标了1000多只乐器,他们生产不出来,到处找村里的小作坊收购才交的货。我们竞标同样的乐器,竞标产品是山东“泰山”品牌,这是驰名商标,报价跟那些小厂的一样,我们的东西明显比他们的好,但我们就没中。
京华时报:同样的价格,大品牌为什么中不了标?
陈荣:招标只是走过场。评标的时候让我们带个样品去试奏,但样品都在投标人手里拿着,根本没有试奏,就评出分数了。招投标的试奏一共有七八十件乐器样品,每件乐器试两分钟也要两三个小时,结果整个评标试奏只用了20多分钟。
再比如管乐长号的招标,文件要求是C调的低音长号,最后中标人投的产品是B调中音长号,根本就不一样的东西,应该是无效投标,最后还中了标。还有电子琴招标,文件规定有一项技术参数不达标就要扣6分,但最后中标人投的产品有两项参数不达标还得了93.28分,排名第一,我们公司投的产品和中标人投的产品是相同品牌不同型号,只有一项指标不达标,反而以88.9的得分排名第二。我们好几家对这事提出质疑,最后他们把这两个标废掉了,到现在也没有再采购。
【猫腻何在】
哪个人买东西是说你东西好不好不要紧,但你价格给我必须要高?这是不是违背正常的逻辑
京华时报:你说招标过程存在猫腻,有证据吗?
陈荣:证据我们没办法确定,但作为业内人士,这些东西值多少钱我们是清楚的。正常投标的话,1500万元还有百分之十到二十的利润。这些中标的厂家我们以前都打过交道,成本是多少,给我们代理商的价格是多少,中标价格是多少我们都知道。比如同一个品牌、同一个型号的扬琴,我们过去参加过小项目的投标,当时以1200元的价格中过标,但这次的最低限价是2000元,同样的东西,厂家这次按这个价格投标就中了标。虽然我们提供不了实实在在的腐败证据,但作为业内人士,我们了解这些潜规则,我们希望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
京华时报:对于“买高不买低”,文化厅解释说这是为了“确保采购产品的质量”,这个解释你认可吗?
陈荣:他们的理由很荒唐,规定价格下限就能确保产品质量了?如果真是这样,他们为什么不要名优产品,偏偏选择那些小厂生产的没有影响力、没有知名度的产品?这不是自相矛盾吗?这实际是为了保障他们的私利,是掩盖他们腐败行为的幌子。如果不设定底价,商家的报价会报得很低,如果这些商家中标了,他们的利益就不保。而且这种理论违背常理,一般人买东西是希望又便宜东西又好,哪个人买东西是说你东西好不好不要紧,但你价格给我必须要高?这是不是违背了正常的逻辑?
京华时报:文化厅还有一个解释,设定价格下限是为了“花完预算”。
陈荣:这个预算也不能乱用吧,不能浪费或者搞进自己口袋呀。天心区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说:“为保证产品质量,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产品单价的上下限,法律法规无禁止性规定,并无不妥。”这个说法也是站不住脚的。《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开标前不能泄露标底。他们规定产品价格下限就等于是透露了标底,这是明显的违法行为。
京华时报:法院认为你应该在知道权利遭受侵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当时为什么没提出来?
陈荣:《政府采购法》确实规定了提出质疑的7个工作日期限。但招标前我们不知道权利会受到侵害,我们认为规定了价格下限利润会更高,没想到会搞出这么多猫腻,没想到这个价格下限的规定是让别的厂家来暗箱操作,让他们来排挤我们。中标结果出来以后,我们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不单是我们,国家权利、公共权利都受到侵害。在中标结果出来后7个工作日内我们就提出质疑,这是合情合理的。更何况规定价格下限是违法行为,我什么时候都可以提出来。
【诉讼之路】
很多同行都知道这些潜规则和腐败现象,一来顾忌权势,二来顾忌以后的经营,只好忍气吞声
京华时报:作为湖南地区规模较大的专业琴行,你们在历次政府采购中的中标情况如何?
陈荣:湖南的政府采购,我们每次都参与。在这个行业,我们是龙头企业,中标的概率应该比较大,但最终中标概率不到百分之十,中标的比例跟我们现有的业界地位是不相称的。
京华时报:原因何在?
陈荣:主要是我不希望用不正当的手段赢取中标机会。但不用这些手段的话,中标几率很小,就算有时候中了,他们也会以种种理由把标废掉。我想依靠诚信经营,目前我们的销售额占到长沙地区市场份额的三分之二,有消费者认可就够了。
京华时报:你的意思是,在你们的销售额中政府采购所占比例很小?可是得罪这些政府部门的负面效应也不容小视吧?有没有考虑过这样做的后果?
陈荣:我可能以后会遇到很大的阻力,这我已经有充分的心理准备了,我宁可生意不做了,官司也要打下去,我想人一生能做一到两件自己认为值得的事情就满足了。相比在老山前线牺牲的战友,我已经多活了20多年,还创造了自己的事业,这样想我心里就很坦然了。何况湖南的消费者是相信我的,只要我诚信经营,生意不会受到什么影响。
京华时报:行政诉讼一审败诉后你上诉了吗?
陈荣:我们上个月底已经上诉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已经受理。现在好多人认为我在干损人不利己的事,打赢官司也得不到什么好处。我知道政府采购这块很少能有人站出来,包括很多同行,他们知道这些潜规则和腐败现象,一来顾忌权势,二来顾忌以后的经营,只好忍气吞声。但这次他们的猫腻搞得太明显了,他们不能这样愚弄我们。反正我不站出来机会也不多,还不如站出来拆穿他们的猫腻,也许对湖南的政府阳光招标还能有些推动作用。
京华时报:这样高调处理此事,你希望最后得到一个什么样的结果?
陈荣:我希望政府机关错了就承认,以后搞歪门邪道的人要收敛一点,我没有能力把招标过程中所有的腐败行为都堵截,但最起码要让他们尽量阳光一点,不要把猫腻玩得那么明显,为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后面的结果我很难预料,但就像在战场上一样,号角已经吹响,只要有一口气就要抗争到底。
■对话人物
■新闻回放
“买高不买低”
今年7月,长沙市海韵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陈荣将湖南省财政厅、文化厅、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告上法庭,称三部门在去年的一起政府采购中“买高不买低”,原本1500万元可以完成的采购,最后却以3000万元成交,如此采购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湖南省文化厅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次政府采购之所以设置投标产品价格的最低下限,一是法律法规没有禁止性规定;二是为了确保采购的质量;三是预算执行的需要,“因为如今不仅有预算编制,还有预算执行。如果预算没有执行完,财政就要收回,必然会影响第二年的预算编制。”
湖南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同样表示,设立产品价格的最低下限,确实是为了确保采购产品的质量。“这可能不合法,但却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