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网10月31日讯(记者 三味 )明知屠宰场不符合国家屠宰规定,商务局依然默许老板继续屠宰,允许猪肉“合法”流入市场。10月31日凌晨,记者在洞口县石江镇看到这一幕。调查中,居民指出,这个屠宰场以前因开在老板自己家里,属居民区,不符合国家屠宰规定,群众意见反响大,县政府叫停整改搬迁。在前不久,该屠宰场迁移到我们这个居民区的,距离居民房不过3米,听老板说屠宰场选址是经过商务局审批的,是合法的。
屠宰场正面
屠宰场再搬居民区:现场不堪入目
31日凌晨4:10,记者经过洞口县石江镇。天空一片漆黑,远远地听到一阵阵猪的嚎叫声,这打破了乡村宁静,知情者说,“正在杀猪”。
走近一看,在石江镇沿320国道一栋楼里,几名屠户正在忙碌杀猪,已宰杀8头,猪 横七竖八的倒在地上,圈内还有5头活猪待宰。
(屠宰场侧面一角)
知情者称,这个屠宰场是原来的卫生所,记者看到屠宰场左右和后面都是居民楼,相距最近的不过3米的样子,屠宰场规模还算大,面积约300平方米,老板姓谢。记者现场看到,这几名屠户很是忙碌,已宰杀8头猪,圈内还有5头。现场,血水、杂毛遍地,不堪入目。
记者以顾客跟屠户对话:
记者:猪肉多少钱一斤?
屠户:剥皮的批发价12块,没剥皮的11块5,你要多少?
记者:你这个屠宰场卫生这么差,是不是合法的?
屠户:合法的。
记者:哪里审批的?
屠户:商务局。
记者:这些猪进场检疫没?
屠户:肯定要检验的。
记者:有群众说你们常常宰杀病死猪,你们会不会这样?
屠户:别乱讲。
记者:我是想买个放心,才问问。
屠户:那是的。
记者:我还听群众说商务局给你们充当保护伞嘞。
屠户:我们搬到这里是经上级审批的,具有合法性。你要几条?
毒瘤:14年难拔
按当地老百姓的说法,非法屠宰场是洞口县石江镇的一颗毒瘤。石江镇的龙先生至今难抑心中的忧虑,他手持两份湖南省政府文件,左手拿着2003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7条明确规定:新建生猪定点屠宰场的选址,应当“距离居民区200米以外”,右手拿着2011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九条更新,要求新建生猪定点屠宰场和小型生猪屠宰点的选址应该“距离居民住宅区500米以外,并不得妨碍或者影响所在地居民生活和公共场所的活动”。
市场上自称姓谢的屠户苦诉着,这个屠宰场确实已存在了14年,每年都宰杀病死生猪,并强买强卖生猪和乱收费,群众多次向商务局举报,但该局从未依法对石江镇定点屠宰场进行过任何处罚,反而给该场颁发《执法证》,大开方便之门。更可叹的是,洞口县商务局领导竟然带领该屠宰场聘请的黑恶势力打手多次参与上街强抢屠户猪肉。
网友爆料:12个村联名上告屠宰场老板
记者打开红网首页,在2012年8月27日,“永江打虎”发帖《洞口县石江镇12村联名请求政府尽快调查石江商会副会长谢先平》,贴文一出,反响极大,点击率排名在全年第二。洞口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责令商委、质监、工商等部门督办,要求尽快查处。政府明文责令该屠宰场整改搬迁,从新选址。然而,洞口县商务局无视县政府批文和《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明确规定,采取欺上瞒下的手段,又将屠宰场从自己家里所在的居民区又搬至另一居民区,毒瘤犹存。
调查得知,该屠宰场的生猪主要来自附近农村,猪肉销往当地及洞口县城。
破解:商务局审批发证
14年毒瘤,拆或搬?调查中得知,该屠宰场是属于个体股份制企业,如今,上级要求按一级屠宰场规模建设才能办手续,需要投资100多万元,如果要交各种管理费,显然屠宰场的利润自然会下降。而这个屠宰场从自己家里的居民区又搬至另一个废弃的卫生所所在的居民区,且距离民房不过3米,按照政策去正常办理手续,肯定是办不了。事实上,在居民区自己家里设屠宰场在全国应属首列,只有拆除或搬迁。那第二次新的选址,为何又选在居民区内?且距离民房不过3米呢?该屠宰场为何又能合法营业照杀不误?原因很简单,作为屠宰场的主管审批单位商务局肯定舍不得动自己所管辖的这块蛋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