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北碚区委书记雷政富与少女淫乱视频

2012-11-20 16:41 来源于:人民监督网 | 作者:记者 朱瑞峰 | 浏览:
人民监督网近日接到举报称:“重庆市北碚区委书记雷政富生活腐化,涉嫌接受商人提供的少女赵红霞(化名周小雪)的性贿赂”。爆料人向人民监督网记者提供了雷政富书记在宾馆与少女

    【人民监督网讯 记者 朱瑞峰】人民监督网近日接到举报称:“重庆市北碚区委书记雷政富生活腐化,涉嫌接受商人提供的少女赵红霞(化名周小雪)的性贿赂”。爆料人向人民监督网记者提供了雷政富书记在宾馆与少女赵红霞性淫乱的视频。

图:中共重庆市北碚区委书记雷政富(正厅级干部)



视频:重庆北碚区委书记雷政富与赵红霞性爱录影

图:重庆市北碚区委书记雷政富淫乱视频截图1

图:重庆市北碚区委书记雷政富淫乱视频截图2

图:重庆市北碚区委书记雷政富淫乱视频截图3

图:重庆市北碚区委书记雷政富淫乱视频截图4

图:重庆市北碚区委书记雷政富淫乱视频截图5

 

责任编辑:rmjdw
顶一下
(32)
59.3%
踩一下
(22)
40.7%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