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博)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方庄店酒水课课长宋某收受供货商回扣3.6万元,昨日,他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朝阳法院判刑1年半,缓刑1年半,并没收赃款。宋某称“收回扣是行业惯例,这个行业扭曲,再不想干这行。”
2008年至今,朝阳法院共受理家乐福10名管理人员受贿案件(9人已判刑)。
受贿3.6万被判缓刑
昨日上午,被取保候审的宋某再次站在了朝阳法院刑庭。合议庭宣布,宋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3家供货商贿赂款3.6万元(赃款已全部退还),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考虑到他积极认罪等情节,对他判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在案的3.6万元予以没收。
“我确实做错了。”宋某表示服判不上诉,默默接过判决,折好攥在手里离开。
家乐福举报员工受贿
今年4月7日,家乐福报案称,宋某收受供货商的回扣,警方立案。
此前开庭时,宋某认罪,但称,家乐福举报自己,是因为自己是老员工,即将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昨日,家乐福否认此说法,称很多老员工获得培训和晋升。
曾给过宋某好处费的白酒厂家负责人称,到了“中秋节”、“春节”等酒类销售旺季,他都得按月付宋某好处费。“宋某只要现金。谈价钱时,宋某会亲自出面,收钱时则会找人代劳,一般由店内的厂家销售员转交给他。”
法院曾发司法建议
朝阳法院法官李晓介绍,2008年6月,家乐福公司8名管理人员因收受回扣被该院定罪判刑。这些被告人大多认为收好处费是行业惯例,暴露出家乐福对职工法制教育和培训不到位的问题,并造成供货商间不正当竞争,侵害消费者权益。
法官介绍,2008年11月6日,朝阳法院向北京家乐福公司发出司法建议,并请求将处理情况函告法院,但截至昨日仍未收到回复。法院昨日发出第二份司法建议。
北京家乐福相关负责人表示,经查2008年没收到法院的司法建议,家乐福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强化员工职业道德规范的培训。
对话
“工资低,靠供货商养”
宋某称入行后工资收入低,一直收供货商钱
宣判后,宋某接受本报独家专访,称这个行业太扭曲,以后不会再干。并称国家迟早会整顿这个行业。
工资低不够生活
新京报:你到家乐福工作多长时间了?
宋某:我2002年进入家乐福,2007年当上酒水饮料课课长,负责30多个供货商。我直到去年,工资一个月才3250元。这点钱够干什么?
新京报:工资为何这么低?
宋某:一方面家乐福希望降低人力成本,一方面,我觉得是家乐福知道不少人有灰色收入,给高了你也会拿回扣,干脆给的不高。说白了,供货商会养你。
新京报:供货商给课长们送钱是惯例吗?
宋某:我入行时就这样,一直也是这种做法。
“这行业太扭曲”
新京报:你能决定进什么货或进多少货吗?
宋某:不能。供货商想进家乐福都需要和大区总部谈,至于进多少,电脑系统里有进货卖货数据,自动补货。
新京报:那你能给供货商提供什么好处呢?
宋某:货物摆放位置可以由我定。摆放区域优劣、货架上摆放面积大小。
新京报:那你每月能收多少回扣?
宋某:(停顿)三四千元吧。
新京报:大家都收吗?
宋某:我入行后,大家就收。供货商也知道你工资少,你不收吧,你得生活,你收吧,供货商也不会怨你。
新京报:你怎么评价这种“行业惯例”?
宋某:如果工资够高,员工会收供货商的钱吗?供货商交这个钱不高兴,好处费最后也得由消费者埋单。这种经营模式,我觉得国家早晚会整治的。
新京报:你被家乐福辞退了,会去其他超市吗?
宋某:其他超市绝对不会用我这种有前科的人。这行太扭曲,不想干了。
调查
商品进家乐福 处处得打点?
业内人士称不送钱的结果是退出,很多同行排着队想挤进去
一种商品进入家乐福销售,得交多少费用?供货商为何情愿向家乐福员工“进贡”?昨日,多名业内人士透露,家乐福销货量大,供货商为了利润情愿认了。
“不送钱得退出”
业内人士称,家乐福的扣点一般分店方扣点和私人扣点,前者属于超市利润,后者是为打点各层负责人。
就店方扣点而言,供货商需交的扣点最多能达20%。据媒体报道,家乐福向供货商收的项目主要有开户费、新品进场费、新店开张费、老店翻新费、节庆费、周年费、年度促销费、新店让利费、DM海报费、堆头费等24项。
私人扣点部分,家乐福门店一般分3级:店长、处长和课长。业内人士称,即使是最低级别的课长,因拥有货品陈列权,直接关系到货品摆放位置和面积,供货商也需打点。业内的一般标准是,按进货额给课长1%上下的扣点。基层的收货员、理货员工资不高,也没有太大实权,但日常给买盒烟、充点电话费也是很常见的。
“你不送钱的结果是退出,很多同行排着队想挤进去。”一名业内人士说
尽管家乐福有各种收费,但商品进入家乐福后,每天销量确实很大,供货商还是愿意进。
昨日,记者就上述问题向北京家乐福发送了采访邮件。该公司相关负责人确认收到后表示,将转交相关部门调查后答复。该负责人在邮件中称,打击商业贿赂等违反职业道德的不良行为是家乐福的一贯政策,家乐福设有24小时道德举报热线021-56354911;家乐福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强化员工职业道德规范的培训。
不起作用的“禁令”
2006年,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规定,零售商不得收取签订或续签合同费,以及不合规定的条码费、装修费、节庆费、开业费等费用。
中国商业联合会零供调节平台副主任姚文华说,很多商场超市对收费名目改头换面后继续收,《办法》没有明确具体的执法机关,且罚款额震慑不够。
曾在家乐福任职的张然(化名)也称,以前的条码费、开店费不让收后,家乐福还会以其他名义收钱,甚至会直接提高扣点。
消费者承担所有花费
多名业内人士均认为,商场超市“乱收费”会带来两个后果,一个是商品价格虚高,一个是次品容易混入超市。而这两个后果,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姚文华认为,对超市最好的监督是来自民间第三方机构。
2008年至今家乐福受贿员工
刘某某 家乐福马连道店精肉课课长 获刑1年2个月
李某某 家乐福方庄店精肉课课长 获刑1年3个月
魏某某 家乐福双井店精肉课课长 获刑1年2个月
许某家乐福创益佳店肉课课长 获刑1年4个月
许某某 家乐福通州店肉课课长 获刑1年
张某某 家乐福中关村广场店肉课课长 获刑2年
葛某某 家乐福方圆大厦店精肉课课长 获刑1年
刘某家乐福(中国)管理咨询服务公司肉课谈判员 获刑5年
宋某家乐福方庄店酒水饮料课课长 获刑1年半,缓刑1年半
王某家乐福健翔店生鲜处处长 尚未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