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望星空之:法学家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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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平:网络可以推动法制完善 社会进步需要妥协
人物简介:江平,1930年生,浙江宁波人。中国最著名法学家,为新中国成立以来众多民商法典立法者,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七届人大常委、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等职,现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
精彩语录:
任何精神的力量都可以创造财富,法制完全可以来创造财富。如果说西方国家在有些国家的法律甚至宪法里面明确写进了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一条,实际上就是为西方国家创造了无限大的私人财产取得和保护的机会,这点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明确了私人财产要高于公共财产。
网络弄不好的话可能会变成一种民粹主义的手段。我们可以应当反映民意,当然不应当纵容那些民粹主义思想的发展。这就是说我们现在社会的改革也好,法制的进步也好,需要有一个理性的要求,理性很重要,理性就是要讲它的长远利益,要讲它可以实现的利益,而不是一味的去追求生活或者一味去追求利益,那大概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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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徐克峰 |
2009年12月28日,是江平的80岁生日。9个月后,他最欣喜的事情是出版了自己的文集《沉浮于枯荣》,他说:“剩下的日子不多了,也不那么重要了,希望这本书能够给法学界的后辈们有所启迪,那就不辜负写这本书的初衷了。”
《沉浮与枯荣》记录了江平从少年到现在的重大人生经历,其中最扣人心弦的是文革时期,也就是江平自认的“失去的22年”。在这一年,江平失去了三样东西:新婚的妻子、自己的右腿和理想。“从1957年到1978年,我该失去的失去了,不该失去的也失去了,最低谷时,除了这条命,其他所有的都失去了。”
那一年,在“引蛇出洞”整风下,从莫斯科大学法律系毕业回国任教刚一年的江平,因向北京政法学院坦呈看法,一夜之间被打成右派,从“人民的阵营”划入“敌人的阵营”,不准许再从事属于“国家专政工具”的法律专业。
这一年,“右派”帽子让时年27岁的江平厄运不断,在苏联相识的新婚妻子迫于政治压力与他分手。在北京西山抬钢管过铁路,江平累到连火车声音都没有听到,整个人被卷到了火车下,他幸运地活了下来,却永远失去了一条右腿。
“人终究还是能够活下来的,有各种理由是可以活下来的,我从来不会去抛弃生命的念头,没有,我是很希望能够活得坚强一些,这也算人的一个信念吧。”江平回忆起这段历史,仍然唏嘘不已。
文革当中,江平重组了家庭,夫妻两地分居,寒夜里,身高体壮的大老爷们一针一针地给孩子织毛衣。在那个公检法砸烂、法学教育停滞的岁月,江平在市郊一所中学教书谋生,从苏联带回来的几箱书,被当废纸卖掉。那天,他写了一首五绝:“西天朝圣祖,读经寒窗苦。谁知归来后,卷卷皆粪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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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徐克峰 |
“我丧失了人生最宝贵的时间。” 1979年,回到了阔别已久的北京政法学院时,白发已经爬上了江平的额头。终于,在80年代江平迎来了人生的春天,他先后参与了我国多部法律的制定,包括1984年出台的《民法通则》和1989年通过的《行政诉讼法》。1988年,江平当选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
“我的一生后来很长的时间是和立法联系在一起的,从82年开始制订《民法典》我就参加了,但是时间很短,我后来担任学校领导工作就回来了,之后我又参加了中国经济法研究会,国务院经济法研究中心,那里面参加了中国法律的制订,后来我担任了七届人大,从88年开始担任了七届的法律委员会副主任,这些都是在立法工作直接有关的。”江平说。
在中国政法大学担任老师期间,最著名的莫过于1986年1月19日的“罢餐事件”,一夜之间,以贺卫方为首的学生代表把大字报贴满了学校各个大楼,并组织代表和校方谈判,江平主动和学生沟通,劝学生要理性。一年后,贺卫方留法大任教,有机会听江平聊起过去:“在谈到自己经历的磨难时,他语气平缓,反而是一些体现人性美好的细节让他刻骨铭心,这种积极乐观的人生观是江老师品格最具有感染力的部分。”
同样,1989年在面对汹涌而来的学生潮,已经是法大校长的江平拖着一条病腿,带领一干教师堵在校门口,苦口婆心地劝阻激动的学生不要上街,“他是怕学生受到伤害,就像母鸡护着小鸡。”
离开法大20年了,可法大的老师和学生们仍然认为他是“永远的校长”。有一次法大校庆,当记者念起在座校长的名单,提起江平时,台下响起雷鸣般的掌声久久不绝。这让“年老多情”的江平久久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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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平题字:法治天下 |
现在的法大校园里,江平题写的“法治天下”流畅大字依然醒目矗立,“只向真理低头”,“法治天下”,“四年四度军都春,一生一世法大人”,“我所能做的就是呐喊”……他的这些名言正在被一代又一代的学子们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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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观颠覆
国民党的腐败让各界失望
记者:我看过您的思想录,您那时候在思想上更认可国民党的,您那时候的想法是?
我对国民党有过期望。当时蒋介石作为抗战的领袖,中国又是第一次对外取得战争的胜利,而且中国参加了五个联合国的常任理事国,中国的地位大大提高,应该说这方面是有很多的期望,我也参加了当时蒋介石在太和殿召见的北京市各界人士,也感觉到很激动,但是随后逐渐逐渐对国民党就有很大的失望,这个失望就是腐败。
记者:从1919年的五四运动一下子到鲁迅到胡适的新青年,您觉得旧中国那个时代对您最大的影响是什么?
江平:巴金对我的影响更大,可能那时候巴金的这些书的影响是有一种无政府主义的倾向或者有一种反叛的精神,我的记忆中鲁迅、胡适真正接触看到的文学作品似乎不多。高中以后,像《观察》、《文粹》,这些当时影响我们最大的一些杂志,这些更多是宣传民主自由的思想,对于我们青年人来讲是很现实的对中国的时局有很深刻的分析,有很深刻的解剖,这些东西对我们影响最大。
记者:我知道您在1950年的时候去了苏联,您当时去苏联是什么样的情形,是派过去的还是自愿去的?
江平:51年到苏联去当然都是公派,那时候也没有私人去,也不可能私人去留学。那时候第一批派到苏联学法律的也有12个人,应该说这是数量从比例来说不算小的这么一个群体。
原先学法律时并不完全是处于自愿。但是既然学了,当时号称国家派的任务,是完成国家规定的使命,所以当然努力来学习。后来没想到回国之后也没有用上,只不过改革开放的时候才用上,等我用上的时候已经快50岁了。
文革失去最珍贵的22年
最大理想是活着
记者:回国后,刚好经历文革,那时大家都忙迷茫,你当时有没有什么理想追求?
江平:文革期间我没有什么太大的理想,理想有没有希望来改变的一天?很少。或者没有想到在改革开放的时候能够右派完全平反彻底平反,当时想共产党的历史上如果能够对现有的政治运动做全面的平反,可能性是微乎其微。
记者:我也知道您在这期间您的家庭也离散了,您的身体上也受到一些伤害,那么从您个人来说您觉得您当时失去最珍贵的东西是什么?
江平:我当时应该说失去了三个东西,政治上的前途失去了,从人民变成了敌人,身体上我的腿断了,失去了健康,我变成残疾人了。家里面刚刚结婚不久的妻子离散了,我家庭也受到了打击,应该说这个打击对一个人来说是非常巨大的。我之所以能够还坚强地活下来,也就是有一个很本能的愿望,希望坚强的愉快的活下来,这是一个当时自己的理想了。我想的不仅是活着,还是要高高兴兴地活着。
记者:在那段时期,国家对您来说觉得什么事让您觉得最绝望?
江平:50岁时我已经改变了,50岁之前没有什么太不能够令人绝望的了,影响说这三重打击对个人来说是够绝望的,但是文化大革命期间确实对于国家的前途感觉到非常悲观,文化大革命期间也看到了这种政治斗争的形势,也看到了毛泽东早晚是要故去的,但是对于故去以后中国的时局确实有点担忧,因为是势均力敌的两个方面,势均力敌的两各方面怎么办呢?有毛泽东在的时候还可以平衡,毛泽东不在的话,这个中国的前途真是非常悲观,那个时候是很难想象,没想到最后采取这样的方法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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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生后来很长的时间是和立法联系在一起的”
记者:您在1978年后从事了法律,当时您从事法律的心态是什么,形势所迫还是为了找份工作?
江平:不是这样的,后来北京政法学院恢复,我还是愿意归队,他们也是呼唤我希望我归队,我的专业也是学了法律,当初我也是愿意从事教学工作,应该说这是我的理想,能够回到北京政法学院从教这是我的理想,我当然很愿意回来。
记者:在当时我们中国是不是最缺乏的东西也是法律?
江平:当时中国从人治到法治这个要求是很强烈的,当时中国的法制提的是十六字“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从严,违法必究”。这十六字的前提就是有法可依,所以我认为我的一生后来很长的时间是和立法联系在一起的,从82年开始制订《民法典》我就参加了,但是时间很短,我后来担任学校领导工作就回来了,之后我又参加了中国经济法研究会,国务院经济法研究中心,那里面参加了中国法律的制订,后来我担任了七届人大,从88年开始担任了七届的法律委员会副主任,这些都是在立法工作直接有关的。
记者:80年代您常出国做了很多大学的访问学者,在当时的中国应该向国外学习的,您感受比较大的是什么?
江平:当时感觉到最突出的一个就是中国法律的不健全,甚至可以说不是不健全而是一片空白,我们只有几部法律,这是远远不够的,所以我们要制定一整套适合于中国现状的法律体系,这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事实也证明了,我们通过30年漫长的努力,最后我们到今年为止可以说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符合中国特点的法律基本框架,这点可以说是初步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
记者:在现在的社会我们可能在前面八几年九几年的时候大家比较淳朴,特别相信法律,但是近几年来大家对法制特别丧失信心,您觉得症结在什么地方?
江平:症结还是执法存在着问题,我们现在执法和立法有一个很明显的脱节,人们感觉到法立的多但是没有很好的执行,那结果还不如没有立法,执法环节的失望这是一个很大的原因。
执法不理想,一个原因就是我们执法人员的素质,如果我们执法人员的素质比较高,行政执法、司法法院执法如果能够有很高的水平当然好一点,但是执法过程中人的因素很大又有很多腐败的问题,结果执法不能够做到真正的公平,这也引起了老百姓的不满。
自下而上的民意是法制进步的驱动力
记者:从现在到未来中国法制进步的驱动力是什么?
江平:法制的驱动力是两个方面或者自上而下,另外一方面是自下而上,既要有领导的积极性又要有群众的积极性。应该看到我们国家这两个方面现在看起来光有上面的积极性是不够的,或者说上面的积极性也达不到中国法制的进步推动力的作用,因为中国现在在政治体制还是人治的基础很多,促进人治的因素也很多,所以真正要实现法治还要靠第二个方面那就是自下而上的推动。
我想我们看到前些年孙志刚案件,一个大学生在拘留所被打死了,三个博士上书中央说这是违宪的,最后引起广泛注意,这样推动了我们的法制进步,最后把收容审查的法律制度废除了。
自下而上的推动是很重要的,尤其现在网络,像搜狐这样的,如果在网上有一个什么信息如果真正反映老百姓的愿望,那么它的反响很快表现出来,能够形成一股很强或者很大的社会推动的力量,这样能够推动我们法制前进。
社会的进步现在看起来是要妥协的
记者:根据您的个人经历,在我们当代的年轻人是不是在理想遭遇现实的时候做出一些妥协应该也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江平:社会的进步现在看起来是要妥协的,过去我们所习惯的革命的方式,这是在中国的特殊的年代所形成的,我们所生活的那个年代45年到48、49年,那个时候没有任何妥协的余地了,就是国民党和共产党了,这两个就是你死我活了,谁取得政权另一方完全打倒,只有这样的情况。、
而社会现实中,我们也不可能都是这样的方式,非此即彼,要么我活着要么你完全被打倒,要么你或者我完全被打倒,现在没有这样的,现在必须得有妥协,所谓妥协就是大家共存,都有活着的机会,都有利益可得,这是很重要的。现在我们是应该进入到改革的年代,改革的年代就是利益共存的年代。
记者:您的中国梦是法制天下,那您觉得法制是不是可以创造财富?
江平:法制当然是可以创造财富或者说任何精神的力量都可以创造财富,法制完全可以来创造财富。如果说西方国家在有些国家的法律甚至宪法里面明确写进了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一条,实际上就是为西方国家创造了无限大的私人财产取得和保护的机会,这点是非常重要的。
因为它是使用了神圣不可侵犯,私人财产要高于公共财产,只有这样的话私人财产才能够得到保护,如果我们《宪法》倒过来写,公共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私人财产可以拿来随便剥夺随便限制,那这样的话我们国家就创造私人财富的机会大大减少。
我们就是这个样子,所以现在我们《宪法》写进了私人财产受法律保护,至少我们比过去大大进了一步,老百姓在获取私人财产的时候他的信心就足多了,有了这个信心就有了积极性,有了积极性就能够为创造私人财富给予更大的空间,这是很重要的。
记者:您对学习法学的年轻人有没有什么期待?
江平:竞争是主流,必须要适应竞争。这些对于现代的年轻人来说,首先我要解决生活的问题,我要解决我的收入问题,那你就应当适应竞争年代的需求,所谓适应竞争年代就是不是让环境来适应我,而是让我去适应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