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阳县县委、县政府承诺不兑现政务不诚信
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县委、县政府政务不诚信、不依法行政,严重损害了医保医院及其全体职工的权益。
2008年寿阳县医保医院根据寿阳县人民政府(寿政划土地【2008】第四号)文件《关于寿阳县医保医院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获得了位于寿阳县北大街以北、寿川路西北面的21210.32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中的15440.21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医保医院项目建设用地,其余5770.11平方米作为城市道路用地。同年寿阳县县委、政府出于总体和长远规划考虑,经过集体研究、慎重论证决定整合县医保医院、中医院、矿山医院,新建寿阳县第二人民医院。寿阳县政府将医保医院变更为第二人民医院。医保医院全体职工期盼着二院的建成,期盼成为二院人。
2009年初寿阳县第二人民医院破土动工。2011年初竣工。
2011年4月份晋中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发文成立寿阳县第二人民医院(中医院挂牌),核定编制390人。
然而,寿阳县县委、政府却出尔反尔,不把医保医院整合到二院。严重损害了医保医院及其全体职工权益。
寿阳县医保医院几经周折获,花费很多人力财力好不容易获得了医保医院项目建设用地。寿阳县县委、政府为了争取国家项目投资,将医保医院变更为第二人民医院。国土、城建部门将原审批给医保医院的23亩建设用地和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收回,重新划拨给第二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分别使用,那么先决条件就是整合县医保医院、中医院、矿山医院,新建寿阳县第二人民医院。医保医院和医保医院新建工程项目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要把医保医院新建工程项目划拨为第二人民医院,就必须把医保医院的72个职工、16个退休人员一同划过去,而不应该把医保医院的职工剥离出去。
寿阳县医保医院全体职工从2011年开始至今,多次通过正常渠道向寿阳县委、政府,晋中市委、市政府,山西省委、省政府反映问题,要求兑现承诺,省市也曾批示寿阳县县委、政府解决问题,但县委书记王继堂、县长郝鹏鸿拒不兑现承诺,医保医院的全体职工就如此被县委、政府欺骗了。
寿阳县县委、政府朝令夕改、出尔反尔、定了不算,政策不诚信,说到底就是政务腐败。这样的政府老百姓有希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