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上午,山西省委常委会议决定,免去沈庆华临汾市委常委、委员和市纪委书记职务,由陈国荣接任。一名官员称,沈庆华被免职是因为“年龄造假”的问题。沈庆华被举报年龄造假,“13岁参军,15岁入党,‘档案年龄’比真实年龄小了5岁。”
关于领导干部档案造假的新闻已不新鲜,影响广泛而恶劣的当属共青团石家庄市委原副书记王亚丽,她已为自己的的造假行为受到了应有的惩处。纪委书记造假,而且是这么高级别的纪委书记造假,这样的新闻似乎还是比较少。暂且不去说这名已被免职的纪委书记违反《档案法》的程度,也不想去探寻连明眼人都能看出的造假行为却能被全票当选纪委书记背后的真相。在此,笔者只想就其工作职责与其造假行为本身的矛盾发一点感慨!
众所周知,地方纪委的基本职能就是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而领导干部年龄造假,是严重违反《档案法》和党内一系列规章制度的。作为监督检查别人的纪委书记,自己都在带头违纪违法,有什么底气去监督别人呢?在监督别人的时候,自己心里能否做到坦荡从容呢?
纪委书记造假,不仅让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与威信大打折扣,而且再一次以雄辩的事实证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苦性。因此,对这名造假纪委书记的处理,不能仅仅免职了事,而应该“顺藤摸瓜”,深入细致的查一查他什么时候更改的年龄?是怎么改的?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和人员为何视而不见?这么明显的错误相关部门为何没有发现反而不断提拔?
“公生严,廉生威”,要想公平公正的执纪执法,把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治理得井井有条,需要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身正不怕影子斜”。当然,这些古训同样适合所有的领导干部。如果像一些网络小段子说的那样,台上讲一套,台下做一套;白天说廉政,晚上搞腐败,那迟早是会翻船的。因为,“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这两句古训同样对所有领导干部有效。
现在我国已步入有着近五亿网民的互联网时代,全天候、多角度的监督时代已经来临。领导干部作为公众人物,其相关资料基本都是公开的,那些10来岁就参加工作、就入党的“小把戏”再也无法逃过网民们雪亮的双眼。所以,那些个人简历有问题的领导干部们,还是趁早“实事求是”吧!
人民监督网相关报道链接:
临汾纪委书记沈庆华腐败门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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